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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金融卡缴税 可享回馈金

【大纪元4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韵璇台北10日电)又到缴税季节,金管会提供节税招数,若使用晶片金融卡成功缴纳税款,并于 4月1日至6月30日间用同一卡片至实体或网路特约商店刷卡消费购物,即可享有回馈金。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为鼓励民众多加利用电子支付工具缴税,银行公会、财金公司及25家金融机构预计于 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共同推动使用晶片金融卡缴税及消费扣款送回馈金活动。

民众只要使用晶片金融卡于自动柜员机、网路银行ATM或财政部网路缴税服务平台(https://paytax.nat.gov.tw/)成功缴纳税款,并于活动期间以同一卡片至实体或网路特约商店刷卡消费购物,即可享有回馈金,相关资讯可和往来金融机构或财金公司查询。

不过金管会提醒,使用晶片金融卡于网路银行ATM缴纳税款时,应避免与他人共用电脑或连结至不明网站,若于网咖等地的公用电脑进行网路 ATM交易及输入个人密码,应选择具显示萤幕及键盘、可确认交易及输入密码的确认型读卡机,完成交易后立即取出晶片金融卡,以确保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