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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摊商虐死小猫 判刑三月

【大纪元4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彰盛)新竹市花园街夜市摊商陈建明不满流浪猫占据摊位,活活将五只幼猫摔在地上,其中两只当场肚破肠流而死,新竹地院昨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判处有期徒刑三月,缓刑两年。

判决书指出,陈建明在九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晚间六点,在竹市花园街夜市摊位准备营业之际,掀开帆布发现一只流浪母猫带着五只出生约三星期的幼猫,认为这些猫弄脏他的摊位。

目击者看到陈某手持红色塑胶椅不断击打母猫下颚,以此方式虐待伤害猫只,致两只幼猫口鼻出血、肚破肠流而死。

法官认为,被告仅因求摊位清洁,以残酷手段致幼猫重伤、死亡,所为诚属不该,然犯后深表悔悟,加上提供四十小时义务劳务,法官最后判刑三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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