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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费”以“照护费”收取 台监院纠桃医

【大纪元2011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桃园医院(下称署桃)涉嫌巧立名目收取呼吸照护中心清洁费和照护病房照护费,未经核准即擅自向民众收费多年。监察院18日通过提案除纠正署桃,同时一并纠正其主管机关卫生署、桃园县政府及桃县卫生局违失之责。

监察院指出,卫生署、桃园县府、卫生局疏于监督及管理,致辖管医疗机构及署立医院浮滥订定病房自费项目及金额,并多未经核准即擅自向民众收费。

监察院也指出,卫生署订定“全民健康保险呼吸器依赖患者整合性照护前瞻性支付方式试办计划”未考量护理人力之实际需求,也未查察署桃病房相关医事人力及病床数不符设置基准,仍持续支付该院医疗费用。

纠正文指出,桃园县府不仅是该县医事审议委员会,未善尽审查之责,竟还主动将署桃的呼吸照护病房“照护清洁费”决议变更为“照护费”,致使费用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有协助该院巧立名目之嫌。

监察院同日纠正复华金控与元大集团旗下元京证券合并并更名为元大金控乙案,造成公股股权钜额损失,元大获得庞大利益。

纠正文指出,财政部派任吴杰担任土银转投资复华金股权代表,土银相关人员不仅审核不实,明知吴杰不当支领兼职高薪却未及时依法追讨;另外,吴杰以公股派任复华金董事,长期支领元大或马家相关事业的高薪,但在关键股东会前请辞,导致公股权益受到巨大损失。此案,监院依法提案纠正财政部、土银的疏失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