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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源认祖归宗案 和解无望

【大纪元10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7日电)自称台塑创办人王永庆四房子女的罗文源3姊弟认祖归宗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审理,王家仍要求罗文源姊弟承认与罗景祺的收养关系,双方才有和解机会,但遭罗拒绝。

罗文源、罗雪珍、罗雪映3姊弟的母亲林明珠生下3人后,与罗景祺结婚,罗景祺在民国50年7月底认领罗文源3姊弟,但林明珠、罗景祺民国94年去世后,罗文源3姊弟提起民事诉讼,否认3人是罗景祺子女,获法院判决胜诉,认定罗景祺对3人的认领无效。

罗文源等人于王永庆过世后,主张自己是王永庆四房子女,提起“生父死亡后认领”诉讼,要求向王永庆认祖归宗。法院一审时,认定罗文源三姊弟与王永庆有亲子关系,但因此案将牵涉能否继承王永庆的遗产,王家子女不服,提起上诉。

高院今天开庭审理,受命法官询问双方有无和解意愿,王家委任律师指出,不争执3人与王家的血缘关系,王永庆年轻时有无抚育3人,也不争执,但需在3人坦承被罗景祺收养的前提下,才能谈和解。

王家指出,罗景祺过世后,在遗嘱中给罗文源3姊弟一样的应继分,且罗景祺除买屋登记罗文源名下,还曾提供资金让罗文源出国深造,临终前批罗文源不孝的书信中,也指出罗文源是养子,可证明罗文源3人与罗景祺有收养关系。

罗文源委任律师则当庭反驳,3姊弟若承认与罗景祺有收养关系,“还认什么祖、归什么宗”。律师指出,既然双方都不否认双方都是王永庆亲生子女,希望双方能坐下来谈。

罗文源也指出,他的姊姊高中时向罗景祺要钱买录音机,罗景祺却说“找你爸爸拿”。他说,从小到大,除了日常生活开销,包括买录音机、钢琴都是自己花费,他连出国、结婚都要卖掉自己的股票,但王家律师似乎比他更了解他的坎坷路程。

法官于庭末谕知,全案订于11月7日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