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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虐童致死案 2官员遭弹劾

【大纪元10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1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新竹市政府社会处长武丽芳及专员林芳芳未善尽儿少保护案件监督责任,未及时防止5月份女童遭虐死案件发生,委员会今天通过弹劾武、林2人。

新竹市今年5月发生卢姓女婴被虐致死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察委员黄武次及沈美真提案,弹劾简任第10职等的处长武丽芳及荐任第8职等的专员林芳芳,依法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由于监察院去年才针对保护性社工人力不足问题纠正新竹县市政府,新竹市政府又再因社工人力因素,未能及时阻止女童被虐致死案发生,弹劾案审查主席赵昌平指出,本案是“指标性案件”。

黄武次表示,自己从事刑事审判20多年,见到女童受虐照片仍感到万分难过,“女童根本没有反抗可能,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武丽芳与林芳芳对于经验不足的社工员所写的报告,与内政部通报家暴报案内容是否相符?未妥善查证、善尽监督之责。

根据监委调查,内政部在今年4月26日接获民众报案卢姓女童遭虐,随即通报新竹市政府社会处,社会处轮派给今年1月1日才开始处理保护性案件的约聘社工员,直到社工员于5月4日第2次探访拍照后,负责督导的林芳芳才发现有异,批示尽速在1周内约访;但不到1周却发生女童被虐送医悲剧,最后女童于7月6日伤重不治。

沈美真表示,卢姓女童被虐致死案在社工界引发震撼,监院弹劾新竹市政府社会处长及专员,从监院以往调查保护性社工案件来看,属于较少见的情形。

她指出,社工一般平均处理案件为25件,该名处理卢姓女童受虐案的社工手上有60件;此外,内政部儿童局评估新竹市需11名保护性社工,新竹市仅聘8名,其中4名实务上处理行政事项,另4名处理儿少保护案件外,仍需身兼其他事务,“若社工人力更多,孩子(卢姓女童)也不见得会死亡。”

她强调,弹劾处长及专员是基于保护性社工的结构性问题,包括社工案件量太多、让专业及经验不足的社工上战场、上属督导不周等;监委认为,第一线的儿少保护社工也是“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