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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环保局辅导室内空气品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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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立法院于11月8日三读通过“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将空气品质管制由室外延伸至室内公共场所,新法将于公布一年后实施,第一批优先列管对象包括学校及教育场所、儿童游乐场所、医疗场所、老人或残障照护场所等。

桃园环保局针对立法院三读通过“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将空气品质管制由室外延伸至室内公共场所,管制对象包括医疗和教育场所等,将主动至各公私场所进行检测,并提出改善建议说明,协助成为优质服务场所。

依法公布后三年内,将分批扩大列管对象,包括各金融机构、邮政及电信机构、百货公司、美食地下街、旅馆、电影院、KTV、及网咖等。

“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法规管制项目,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细菌、真菌、悬浮微粒、臭氧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公告之物质。


桃环保局在大江国际购物中心架设室内空气品质监测看板(摄影:徐乃义/大纪元)

桃园县府环保局长陈世伟指出,桃园环保局自97年起,即积极推动室内空气品质维护工作,并率全国之先,在桃园站前远东百货、大江国际购物中心及桃园县环保局等公共场所,架设室内空气品质监测看板,让洽公或购物的民众即时得知该场所之室内空气品质现况。

为使各公私场所了解其室内空气品质现况,桃园环保局可主动至各公私场所针对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臭氧、总挥发性有机物质、温度等六项室内空气污染物质,进行初步检测,并提出室内空气品质改善建议。

申请人若有需要可至桃园县政府环保局网页(http://www.tyepb.gov.tw/iaq/index.php)下载“检测意愿表”,并填写“室内空气品质检测活动申请单”,传真或电话方式申请联络检测时间(受理电话:03-336-3898;传真:03-336-3900范苇棱小姐)。

桃园环保局已核发县内室内空气品质自主管理标章的场所共54家,包括:家乐福、大江国际购物中心、太平洋SOGO百货、爱买、大润发、台茂购物中心等购物场所,以及敏盛医院经国院区与圣保禄医院等医疗院所。

(责任编辑:邱兰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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