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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香油钱5千 判刑8月

【大纪元12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4日电)32岁江姓男子今年6月间,爬窗进入宜兰县一处寺庙,以斜口钳剪断捐献箱锁头,偷走香油钱新台币5000元。台湾高等法院日前依窃盗罪判江男8月徒刑,不得上诉。

判决书指出,有窃盗前科的江姓男子,今年6月间凌晨破坏宜兰县某寺的铝制百叶窗后,攀爬窗户进入寺内,持原本放在寺内的金属材质斜口钳,剪断捐献箱锁头,偷走箱内的5000元香油钱。庙祝发现后,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江男于民国97、98年间就因多起窃盗案件遭判刑,去年11月间假释出狱,今年又犯案,依累犯规定应加重刑度,一审判他8月徒刑。

法院审酌有窃盗前科的江姓男子,出监仅数个月,又犯本次窃盗行为,显然未对先前的判决有所悔改,正值壮年,却不以正途赚取财物,毁越安全设备并携带凶器窃盗,让该寺遭受损害。但江男犯后坦承犯行,高院依窃盗罪判他8月徒刑,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