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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警公布 十大易肇事路段

【大纪元2011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彭瑞兰新竹报导)新竹县警察局针对每件死亡交通事故、逐案会勘研拟改善措施,加强取缔恶性交通违规,死亡人数从民国90至98年,由120人降至66人,但99年又增是76人。

新竹县经济蓬勃发展、土地重划道路开辟、人口成长、机动车辆大增,各类交通事故从90年3,046件, 99年已增到10,607件,车祸的发生造成当事人生命财产和社会成本损伤。

警察局找出10大易肇事路口(表列),分析肇事原因及时段,逐一改善。如成功三路与自强五路口,经研判未设三色号志有关,去年10月完成设置;又如县政二路与光明一路口99年发生22件车祸,经分析0~2时及4~6时各发生5件,研判以闪光号志运作有关,遂改为三色号志运作,避免互不让;中华路与兴隆路口,警局长陈铭政前往会勘,北上汽车右转兴隆路,易与直行机车发生碰撞,遂采取汽车号志早开,机车专用号志迟开法,以减少冲突。

陈铭政吁请用路人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新竹县99年十大易肇事路口统计表

编号 路口名称

01 竹北市光明六路与县政二路口

02 竹北市自强南路与文兴路口

03 竹北市成功三路与自强五路口

04 竹北市中华路与兴隆路口

05 竹北市中华路与光明六路口

06 竹北市自强北路与胜利七街口

07 竹北市县政二路与光明一路口

08 新埔镇文山路与褒忠路口

09 竹东镇中丰路一段与沿河街口

10 竹北市中华路与沿河街口

路口肇事原因:未依规定让车,未注意车前状况,闯红灯,变换车道不当右转弯未依规定,酒后驾车,双黄线左(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