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逢例假日 台劳委会:补假1天

【大纪元2011年04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劳动节逢星期日要不要补假?很多人还是搞不懂,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孙碧霞说,如果在劳动节当天应是“例假”者即补假一天,否则就放假一天。如放假日劳工被要求工作,则应以加班计,违者依劳基法可处6千至6万元罚锾。

依劳基法规定工作每7天应有1天作为例假日,例假日不一定在星期日。而劳动节为法定例假日,今年为星期日,雇主依法应给予劳工补假1天。

周休二日者,每二周工时已少于法定工时基准84小时的事业单位,雇主是否将短少时数调移至该补休的假日,因法无明文,所以哪天休、哪天不休,年初时劳资双方即应协商议定。

另外,各机关学校工友具有劳工身份、驾驶,虽已比照公务人员全面实施周休二日,但劳动节逢星期例假日时,于次周星期一仍需补假1日,如因工作需要,得采轮休或依规定发给加班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