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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破坏婚姻 人妻获赔40万

【大纪元5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8日电)台北市黄姓女子与已婚赖姓男子发生婚外情,还打电话挑衅元配,遭元配一状告上法院。法官认为,黄女确实干扰元配应享有婚姻幸福的权利,判她应赔偿元配新台币40万元。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民国97年间,台北市黄姓女子与已婚赖姓男子发生婚外情,两人多次出入汽车旅馆。元配得知此事后,一状告上法院。

刑事部分,黄女被依相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民事部分,元配认为黄女介入她的婚姻生活,且刑事案件审理期间,丈夫与黄女同居,黄女还打电话挑衅她,主张黄女侵害她的身份权,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黄女辩称,元配得知婚外情事实后,她一再劝告赖男返家与元配居住,未侵害元配权益。法官认为黄女确实干扰元配应享有婚姻幸福的权利,判决黄女应赔偿元配4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