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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法:一条人命只值500元

【大纪元2011年05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编译报导)500块钱能干什么?一台32英寸平板电视的价格,也是安省《高速公路交通法案》(HTA)中规定的司机未能高声喊叫提醒行人、最后撞死行人的赔偿金额,司机驾照不用吊销,也不用蹲班房。

2条人命共1000元

安省居民科帕斯(Corry Kuipers)表示,自己65岁的姐姐去年4月13日在宾顿皇后街过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倒身亡。但上周四法官以“司机承认未大声喊叫”仅判肇事司机乌曼文(Umanmwen) 500元罚款,听到这一消息,自己和兄弟们头都要炸了。

  

他表示,醉酒驾车被抓都会被吊销驾照,何况是撞死一条人命,最起码也得吊销一段时间驾照吧,这是什么法律规定,政府一定得修改。

  

上周五,多伦多32岁的威尔逊(Alsea Wilson)女士撞倒密西沙加一名88岁的罗顿(Diana Rowdon),次日罗顿在医院因脑受伤不治身亡,威尔逊也在承认未向行人大吼后被处以500元罚款。

  

这两起事故中,肇事司机都是向左看确定交通安全后向后转,结果撞倒行人。罗顿没有儿女,她儿时终身朋友库尔瑞(Diana Khoury)她身后之事,表示可以原谅威尔逊,罚款金额足够,毕竟这只是一起事故。

  

在这两起事故中,威尔逊和乌曼文如果醉酒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飙车而撞倒行人,则要面临刑事指控,一旦被判有罪,就要蹲班房或驾照吊销数月甚至几年时间。

  

交通事故调查官莱特(Ken Wright)表示,受害人家人无法理解自己亲人被撞死、肇事司机却不承担刑事指控、而且罚款如此之低的心情,这很正常,但交通事故只根据事实而非结果来定案。尽管有人因车祸身亡酿成悲剧,但事故本身并非司机本人违反规定引起,因此无法提出刑事指控。

政府:不打算提高死亡交通事故罚款

安省交通厅发言人尼科斯(Bob Nichols)表示,交通厅尚未打算提高死亡交通事故罚款金额。2006年,自由党政府曾将司机不遵守行为过马路交通规则60-500元罚款提高到150-500元。另外,肇事司机也不会只面临罚款指控,很多情况下,受害者家属还要对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提出诉讼,司机还要面临被扣分、保险费上涨等后果。

  

哈密尔顿居民包威斯(Daryl Bowles)一直以来就为此事奔走。2008年,他的父亲不幸被撞身亡,肇事司机只被判4个月监禁。随后他创办了一个familiesfightingcarelessdriving.com网站,截止目前已经有2000人签名,呼吁对造成死亡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判处强制监禁、强制吊销驾照和处以高额罚款。

  

对于因驾车分神或判断失误造成的死亡交通事故,网站呼吁判处最多6个月监禁、吊销驾照5年和5000元罚款。包威斯表示,驾驶暂时分心和恶意疯狂飙车行为应该分别对待,但还是要承担驾驶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