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中共不准村民力保好人 上演“回签”闹剧

数百村民签名力保刘玉晶是好人 (图片来源:明慧网)

【大纪元2011年07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丁诚综合报导 )由于山东省济南市兴隆村的善良村民刘玉晶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非法机构)操纵着的公、检、法陷害、判刑,兴隆村的三百名善良村民们为了保她快点出来,纷纷在“证明刘玉晶是个好人”的签名笺上签字。近日,中共给相关单位的人员施压,让他们去搞“回签”。

据明慧网报导,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农妇、法轮功学员刘玉晶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被中区分局警察从家中绑架,遭到长期非法关押,二零一一年五月,刘玉晶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



村民公认的好人刘玉晶被非法判刑三年(图片来源:明慧网)

刘玉晶只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绑架判刑,在村民中引起很大的轰动。为什么要惩处这么好的人?这是哪家的法律?为了营救自己的乡亲,三百名村民联名签署信件,要力保刘玉晶回到家中。



数百村民签名力保刘玉晶是好人 (图片来源:明慧网)


数百村民签名力保刘玉晶是好人 (图片来源:明慧网)

近一两周,中共指挥着兴隆村村委、各个队的代表在签名力保刘玉晶“是个好人”的村民中搞所谓“回签”。由于其迫害者的丑恶一再曝光于明慧网上, 一再暴露于人民群众之中,迫害策划者不愿意直接出面,就把所谓“回签”的任务往村委压,而村一级的行政人员也不愿意直接出面干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他们就逼迫着在村里工作的电工、抽水工等杂务工挨家挨户的找到保刘玉晶的签名笺上的村民,也搞起了所谓的“签名”,胁迫他们表示“自己是不情愿签的,签的名不真实,不承认签的名”。

这些被逼迫着搞回签的杂务工们还说:“签名都上网了,叫外国人都知道了,都返回来了。必须得把名去了,再签回去(指所谓‘回签’),不签不行,必须得承认签的名不真实。你签了就是承认法轮功,不签回去就抓你、就逮你,就罚钱,就有档案,就有上面来人(找你麻烦)……就不管了(就没人管你了)。”



数百村民签名力保刘玉晶是好人 (图片来源:明慧网)


数百村民签名力保刘玉晶是好人 (图片来源:明慧网)

有些正义村民即使在这样的强烈威胁下,也一再表示:“我们就是觉得刘玉晶是个好人,就是签名保她”,表示不愿意“回签”。这些杂务工就说:“其实俺也不愿来,都是上边压下来的,让干就干……”

“610”还找到签名保刘玉晶的村民们,让他们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这一天去上“学习班”(诋毁法轮功的洗脑班),试图再次用谎言给这些善良的村民们洗脑,让他们脑中灌上那些中共对于法轮功的造谣栽赃,以便于其煽动和利用群众斗群众。

济南市市中区政法委(“610”)、兴隆办事处、兴隆村村委、兴隆村各大队的人还被中共利用着在这件事中图谋继续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他们找到兴隆村的法轮功学员,让他们去刘长山“法制培训中心”(臭名昭彰的济南洗脑班所在地)上“学习班”(洗脑班),并说:“去了‘学习班’检查检查身体,看看录像,听它讲讲课,然后就把你名字(从‘610’非法的黑名单上)抹去了,就再也不找你了,影响不了你孩子上大学、参军……”对于这种无理要求,法轮功学员们都不配合,有的学员回答说:“我炼功身体好好的,能干家务活,俺儿媳妇就能出去干活挣钱,这才是俺家的福!”

兴隆村这些被中共利用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还“细致”的了解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态度、对学员的修炼支持不支持等情况,因为他们最怕他们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学员家属们的抵制与反迫害。所以了解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情况、离间学员与家属的关系,也是各地“610”迫害者常常处心积虑所做的事情。有很多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就是在 “610”人员策动的这种挑拨离间中,被破坏的。

在兴隆村,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要求法轮功学员去上洗脑班的迫害参与人员有:济南市市中区“610”头目——孙某,男;市中区兴隆办事处“610”人员赵磊;兴隆一村村委费印祥、张延岭和分下来的各小队的代表,兴隆三村村书记、副主任董斌等。

法轮功简介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法轮功历史极其悠久,过去都是历代单传。法轮功在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开始在中国社会公开传授,因为袪病健身及善化人心的效果显着,而受到将近一亿中国人民的喜爱。如今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人修炼法轮功(详情见法轮功洪传世界各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利欲熏心与个人妒忌的双重作用下,时任中共领导人的江泽民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违法的下令打压法轮功。江氏集团动用了整个国家机器,焚毁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材料,下令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纸,以造谣诋毁的方式,将法轮功妖魔化及政治化,并向中国民众及海外各地散布仇恨的种子(详情见揭中共欺骗了无数中国人的八大谎言)。

据律师分析,尽管中共打压法轮功已十二年多,中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关于法轮功就是邪教组织的法律设定和法定解释,所以对一个遵纪守法的法轮功信仰者采取的惩治行动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