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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重审版权法 保护体育转播版权

【大纪元2012年0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的吉拉德政府正紧急考虑是否应该变更澳洲版权法,以保护对重大体育比赛的转播权。

澳洲电讯公司Optus公司上周在联邦法院赢得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电信营运商(the telco)自此可以获得录制并转播电视上播放的足球和橄榄球比赛的权利。

而澳洲的体育主管们则认为,联邦法院的裁决使他们丰厚的专营权受到威胁。周二,澳洲足球联盟(AFL)、澳洲橄榄球联盟(NRL)、澳洲板球联盟和澳洲网球联盟的首席执行官都督促澳洲政府修改版权法以防止那些室外的体育活动的转播出现混乱。

据澳洲人报报导,澳洲总理吉拉德日前与澳洲的体育总管们进行了座谈,她表示,自己正在研究这些体育总管对在互联网上转播体育比赛这个问题的看法。

澳洲总理吉拉德在本周三表示:“我们所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是否需更改版权法以适应这种形势。我们已经告诉那些体育主管,我也很高兴在这里公布,我们澳洲政府正在紧急考虑我们的对策,我知道我们都在考虑电信营运商获得转播权,对于我们重大体育活动的影响是什么。这是一个没有预料到的发展。”

澳洲通信部长康罗伊(Stephen Conroy)表示,澳洲政府非常乐意考虑是否可以找到一个解决方案,但他也警告说数码技术在大踏步发展,所以政策很难保持赶在那些能使电脑使用者在网上观看电视节目的先进技术的前面。 他说:“澳洲政府集中审查这个问题的目的是对事态发生的总体进行考虑。”他表示:“如果我们对版权法做任何更改,我们都会考虑由此而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

反对党的通信发言人特恩布尔(Malcolm Turnbull)说,对法律的任何修改都需要非常具体。他在坎培拉对记者说:“我们要非常小心,我们关于版权法的修改不要太笼统,不要对其他活动造成影响,政府在用词上要有集中点,涉及面很窄,只针对手头的具体问题。

澳洲工党政府周三委任悉尼科技大学法律系的系主任麦卡夫(Jill McKeough,)担任审查数码环境中版权问题的领导。对此,澳洲律政部长罗克松(Nicola Roxon)在一项声明中说:“这项调查旨在审查联邦版权法案的例外条例,在快速发展的数码环境中是否充分并适当。”

(责任编辑: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