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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废水许可遭撤 桃县:提诉愿

【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16日电)桃园县政府今天表示,县府核发的友达光电排放废水展延许可,环保署不应未经环评差异分析审查就撤销;县政府将依法提出诉愿。

地球公民基金会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友达光电与中华映管自2002年在桃园龙潭设厂后,持续排放废水污染霄里溪,戕害下游新竹县新埔镇3万民众饮用水及污染沿岸上千公顷农田。2008年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评决议两厂应改排废水,但至今未执行。

环保署水质保护处副处长沈一夫会中回应,友达有根据环评决议递送相关申请书到桃园县政府,友达在这一部分没有违法,但桃园县政府做出违法展延的行政处分,昨天环保署已经撤销该行政处分,并告知桃园县政府,展延失效日期为今年3月30日,应有补救措施。若3月30日期限截止,但桃县政府仍不作为,也不排除由环保署代行核发执照。

桃园县环保局下午发表声明指出,环保署函文撤销桃园县政府友达废水展延许可,桃园县政府严正认为,环保署不应该在友达公司已经提出环评差异分析,且提出经济部所出具新事证,并在未经环评审查,就撤销桃园县政府核发的展延许可;县政府将依法提出诉愿。

声明提到,桃园县政府绝对不能让桃园县和新竹县民饮用不合标准的水,既然霄里溪新竹段的水质,无论饮用、灌溉都已无问题,为何不进行友达所提出的环境差异分析审查。

桃园县政府表示,全案解决之道应回归环评审查平台,环保署应尽速办理友达环评差异分析审查程序,以符合厂商设立的信赖保护及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