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纪实文学

血纪(181)

中集-第六章:文化“大革命”

第二节:加刑——第二次判决(1)

六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因“二月逆流”而处在瘫痪前夜的盐源公检法,根据盐源农牧场呈报的四十多名“从新犯罪份子”整理的材料,报经盐源法院批准,对四十多人所犯的“新罪”,履行了最后一次的职能,在盐源农场召开了最后一次“公判大会”。

出席这次公判大会,是全场八千名犯人和两千“刑满释放犯”。近万人从三个分场几十个中队,集中在农业三中队的大坝子里,声势浩大。那一次公判大会,还允许被宣判的人站在审判台上,表达自己对宣判的要求和态度,尽管中国已处在法不是法,权就是法的最混乱时期。

对我的“加刑”是1966年那场“你对文化大革命看法”的学习讨论上所作的发言,以及那一晚上上手铐后在保管室里所呼喊的“反动口号”。以反革命罪被处加刑两年,那判决书至今我还保存,全文写道:盐源县彝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67)法刑字第39号:

“孔令平于1957年乘党整风之机,因攻击我党的领导,被划为右派,58年在农村监督劳动,又大肆进行反革命活动,1960年8月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判刑后仍继续坚持反革命立场,一贯拒不认罪,多次无理申诉。66年6月30日在犯人中恶毒地诬蔑毛主席著作,谩骂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党的领导,66年在学习会上明目张胆地攻击我文化大革命,并经常恶毒的污蔑我社会主义制度,蓄意攻击我三面红旗,“大跃进”得不偿失,人民公社搞早了,搞糟了……同时还煽动闹监,呼喊反动口号辱骂我干部武装。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查孔犯平顽固坚持反革命立场,一贯不认罪服法,抗拒改造,敌视我党和政府,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攻击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审理中孔犯供认不讳,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对罪犯的改造,依法与以惩,处特判决如下,对孔犯平加判有期徒刑两年,合并原判为二十年……”

一看这张判决书反应了,盐源农场当局的应付和无奈,连我的原判是由重庆南桐法院判处,弄成了南岸区法院。我的划右是“替父翻案”而含糊说成“攻击党的领导”。

我明白了,我所交的无数次的上诉,他们根本就没有看过,便扔进了字纸篓中,他们根据北京的毛泽东“政策”

后来的管教干事无论是邓扬光还是何庆云,黎尔荣,曾多次在私下警告我:“在这种时候,你还敢把毛主席比作秦始皇,说他比秦始皇还要残暴不是找死么?就凭这一点就可以送你的命。”

这话倒真不假,因为无论是从盐源县里传来的消息,还是后来入狱者亲眼目睹,有人就因为在公开场合下,说毛泽东不讲理,被红卫兵当街击毙。六月卅日晚上我呼喊了一夜的口号,那不明明是当着几百人对监管理人员的打倒毛泽东的宣传么?

后来想起那晚真够悬的,当时场部的几个当权派中,只要有一个是毛泽东的死党,吾命休矣!现在我的加刑,只用两年刑期便作了结论,平心而论,这确是“大事化小了”。

如此看来,人心是肉做的,只要坚持以正义和理性,凭事实是可以说服某些狱吏的,即使是很顽固的人,我们平时日积月累的反抗,对他们所起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关键时刻显露了出来。

自从从甘洛的鬼门关里撞过来以后,心也横了,对活命已无甚依恋,人不怕死,耐何以死惧之?半饥半饱任人奴役而苟活,不如壮烈去死。在毛泽东横行的天下,就是有公民权又怎样?

生活在人人自危的“无产阶级专政”压迫下,敢说真话么?敢申张正义么?就连游行,还得打“保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小旗,喊着“毛主席万寿无疆”的咒语,宛如在日本沦陷区时,汉奸们组织的“良民”队,打着“大东亚共荣”的小旗是一样的,那可是不耻于人的勾当。

今天倘若那一个敢在大街上喊出,“三面红旗弄得来饿死好多老百姓”这么一句千真万确的话,那还不把你当场打成肉饼才怪?

与其在监狱外像乌龟一样苟活,还不如在监狱里蹲着,大家遭遇都相同,臭味也差不多,又有大兵保卫,且等着看中共怎么导演这台好戏,等着把牢底坐穿时,看又是一个什么结局?

如此想来,便觉得李培连用扬修之死劝我固然表达了他的阿Q精神,却符合当时的形势,权且看看吧。(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