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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罚锾37亿 收缴成效欠佳

【大纪元2012年06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综合报导)审计部调查发现,各县市政府办理交通违规罚锾收缴情形,截至2011年底止应收而未收余额达37亿余元,收缴成效不佳。

审计部表示,各县市政府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之交通违规罚锾案件,应收未收余额庞大。各地方审计处室追踪,截至2010及2011年底止,应收而未收余额分别有36.7亿元、37.4亿元。有逐年增加现象,显示县市政府办理交通违规罚锾,收缴成效不佳。

审计部指出,就2011年度各县市交通裁决单位及警察机关收缴情形,因酒驾、无照驾驶或行驶道路未遵守交通规则等交通违规罚锾案件,应收缴数约为21.8亿元,平均收缴率40.01%,其中高雄市交通事件裁决中心、连江县公路监理所收缴率,分别为12.22%、23.93%,皆未达平均收缴率。

另外,因慢车、行人及摊贩不遵守交通规则或妨碍交通等交通违规罚锾案件,县市警察机关2011年度收缴数 7,225 万余元,平均收缴率 9.47%,其中花莲县 3.54%、云林县 4.36%、嘉义市 4.47%、屏东县5.86%、台北市6.75%、基隆市8.41%,均未达平均收缴率。

审计部表示,各县市政府办理交通违规举发及裁罚作业,相关人员有违失责任,截至2011年底止,共有2,339人次因此被处分。◇

(责任编辑: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