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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头再辗毙老翁 男遭求处死刑

【大纪元6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5日电)南投县男子洪荣祥涉嫌酒驾撞倒骑机车的廖姓老翁后,开车调头再辗过老翁致死案,南投地检署今天侦结,依杀人罪将洪起诉,求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南投地检署发言人洪家原说,一般酒驾致人于死案件,依过失致死罪论处,最重刑责7年,先前高雄地检署侦办“叶少爷”叶冠亨酒驾肇事案,即依过失致死罪求刑7年;但检察官认为本案被告有杀人犯意,且犯后无悔意,因此依杀人罪量处。

洪家原表示,检察官本于修复式司法精神,建议刑度范围,希望两造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中可以对话,如果被告能认错道歉,并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建议不一定要量处死刑,给予被告自新机会。

洪荣祥的母亲得知检方的求刑,低调不愿表示意见;被害廖姓老翁的家属则认同检方的量刑,如果被告有悔意,也可接受下限为无期徒刑。

检方调查,78岁的老翁廖金川,5月4日零时许骑机车返家途中,在草屯镇芬草路遭酒后开车的被告从后撞击倒地,多名路过民众见状协助急救及指挥交通,但3分钟后,洪男竟又驾车返回现场再辗过老翁的头部及身体后逃逸,导致老翁送医不治。

起诉书指出,洪荣祥驾车返回现场时,不顾在场民众大喊并出手阻挡,突然加速冲向民众,随后并撞飞民众摆置的三角锥。

洪荣祥接着再开车进入东向车道逆向行驶,先停顿一会儿后,再瞄准老翁的头部,以时速40至50公里的速度冲向老翁,先以左前轮来回辗压老翁头部,再将方向盘转左,以右前轮辗过老翁身体,并停留约2至3秒才驶离,造成老翁身体因此翻转,被车子底盘拖行、挤压而位移。

检方表示,被告对于二度冲撞老翁,虽以“酒醉、无印象”、“眼镜掉落、视线模糊”、“左灯不亮、看不到人”、“刹车不及、不小心压到”等理由辩解,强调不是故意要杀人,但检方找到多名证人现场模拟,均显示被告说法不足采信,具有杀人之故意,没有疑义。

检方建议刑度范围,酒醉驾车部分,建议量处有期徒刑8月以上1年以下之刑度;过失伤害部分,量处3月以上6月以下之刑度;肇事逃逸部分,量处10月以上2年以下之适当刑度;杀人部分,量处死刑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