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不满公害裁决 渔民质疑环保署偏颇

【大纪元2012年08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廖素贞台湾云林报导)去年5月南亚塑胶大火及同年7月台塑石化大火造成六轻附近养殖户的鱼类及文蛤大量死亡,养殖户向环保署提起“公害纠纷裁决”希望获得赔偿却被驳回,21日上午受害养殖户林明隆等29户及受害养殖户义务律师李进勇在麦寮举行记者会。不满环保署未妥适运用民法“举证责任反转”之规定,造成养殖户求偿无门,质疑环保署裁决偏颇。

环保署公害纠纷裁决委员会驳回理由:因双方所补充的资料不充足,故目前从间接资料,难以判定相对人需负赔偿责任。

李进勇律师表示按民法第191条之3“举证责任反转”之规定,六轻所造成的公害,应由六轻举证其排放的废弃物,与鱼类死亡无关,而非由受害养殖户举证六轻排放废弃物与鱼类死亡有关联;环保署竟以双方资料不充足,驳回受害养殖户之申请,有违保护弱势被害人之立法旨意。他说,既然六轻所提资料,无法证明与鱼类大量死亡无关,六轻即应负赔偿责任。

饲养了六公顷的养殖户林龙山说,只要六轻发生爆炸,他养的鱼就会大量死亡,或遇到下雨,即使是小雨,鱼也会死亡,数量多时达6、7万条,渔民曾丽珍也指出,她养的鱼在去年多次的爆炸后,一个月内鱼常会瞬间死亡,如遇六轻跳电,空气中未完全燃烧的物质,也会造成鱼大量死亡,他们的损失竟然求偿无门!谁来照顾渔民的权益?

为了争取渔民的权益,该案已在云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审理中,由李进勇、吴聪亿、刘兴文等律师,义务担任诉讼代理人,希望透过司法程序,让环境正义获得伸张,还渔民一个公道。

(责任编辑:王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