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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心如捍卫肖像名誉 状告北京3医院侵权

【大纪元2012年0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佟亦加综合报导)台湾影星林心如,因自己的照片多次被北京几家整形医疗公司擅自用于商业宣传,近期她将大陆三家整形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判决侵权公司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91万余元。据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日开庭。

今年7月,林心如连续三次获知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犯。第一起为北京维尔口腔医院在其网站和网页中擅自将林心如的照片用作例证,宣传“牙齿矫正、美容冠、种植牙”等口腔整形项目。第二起是北京丽都医疗美容医院其网站和网页中擅自将林心如肖像用作该医院“产后吸脂、恢复苗条身材”等整形类医疗手术的商业宣传。第三起系北京基恩医院在网站的文章中将林心如肖像用于“处女膜修复”等女性私密整形的医疗手术配图,持续侵权时间逾两年多。

林心如诉称,自己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一直都将维护个人健康形象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北京几家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将自己的照片用于商业性宣传,而且这些照片被使用的位置及内容使她蒙受了很多曲解和侮辱。她认为几家医疗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同时也给自己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林心如,台湾著名女星、歌手。17岁时,以兼职广告模特儿开始了自己的演艺生涯,1998年因饰演琼瑶剧《还珠格格》中的女主角紫薇一炮而红,受到两岸观众的喜爱。随后凭借主演的时装剧《男才女貌》、民初剧《半生缘》以及近年的《美人心计》和新版《三国》,在大陆创下很高的收视率。2009年创办林心如工作室,亲自制作和主演《倾世皇妃》等,播出后受到各方好评。

目前,林心如状告北京三家医院涉嫌侵权一案正在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