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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禁令“无人执行”?多伦多市府否认

【大纪元2012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多伦多鱼翅禁令9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有中文媒体报导,禁令生效后仍“有法无人执行”,称市议会于10月复会后需指定某部门负责执行禁翅令,估计最快要一个月后才能投票决定。市府发言人9月4日否认了这种说法。

多伦多市府发言人何克司(Bruce Hawkins)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市议会不需再投票决定哪个部门执行禁翅令。市府已决定让牌照与准则监管部门执行。何克司表示,新法规于9月1日在市内全面实施后,市府未发现任何商家违规。

市府表示,检查或调查的前提是官员收到投诉。民众向市府投诉有牌照的商家(比如餐馆) 持有、买卖、运输鱼翅后,官员认为有足够理由怀疑该商家违规,就有权进入其营业地点检查或调查。若商家位于多伦多市内,官员可直接进入营业地点,不需向法院申请搜查令。

何克司还说,若有人在万锦市买鱼翅,用车带回多伦多,然后在家里食用。这时,市府没权直接搜查私人车辆、住宅;需向安省法院提供证据,获得搜查令后,才可搜查。

*市府官司使商户推迟付罚单

维权公义联盟于7月26日 控告市府发出禁翅令。对此,多伦多华裔市议员黄慧文告诉《大纪元》,社区组织控告市府导致违规商户可暂时不付罚单。在法院判决之前,市府官员即使发现某商家持有、买卖鱼翅,也不会当时开罚单,只会做记录。

市府提醒商户:不要因此冒险卖鱼翅。一旦有人投诉后,官员会对商家进行“全方位”检查,可能因卖非法酒类、员工不注意卫生等问题开罚单,甚至下令暂停营业。

支持禁鱼翅的黄慧文表示,市府有很多律师,一定会打赢官司。负责禁翅案的律师Anna Kinastowski有31年的律师工作经验。一旦胜诉后,官员会再次拜访商家,并开罚单。

维权公义联盟成员梁万邦告诉记者,安省高等民事法庭已受理此案,预计市府律师Anna Kinastowski将于9月回应。法院还没安排开庭日期。他对官司不作任何评论。

反对禁鱼翅的安省华商餐馆会主席陈勇仪告诉《大纪元》, 鱼翅有助于非盈利利机构筹款。多伦多华社每年举办不少筹款晚宴。经济好时,主办方用鱼翅款待来宾,往往能筹到更多钱。 (下转A4 城市新闻)

陈勇仪质问市府为何允许商店卖鲨鱼扒、鲨鱼骨粉、鲨鱼油,唯独不许卖鱼翅。他认为,新法规只可能影响多Steeles路以南的餐馆生意。多伦多以北边的万锦市、烈市及旺市允许卖鱼翅。这也许导致Steeles路以南的居民北上开饭局。

华裔居民赵先生表示,他不会因为在多伦多吃不到鱼翅,而换餐馆。3个月前,他参加好友婚礼时吃到鱼翅。这是他过去5年内唯一吃鱼翅的经历。当时,一对华裔新郎新娘摆了5桌酒席,每位嘉宾都吃一碗鱼翅、海参汤。他看到饭菜高档,估计每桌费用至少500元, 发红包时多加了20元。

另外, 陈勇仪还说,新法规实施后,对全国的鱼翅销售量影响不大;对大多地区华裔餐馆的整体收入也影响不大。多伦多餐馆把其他海鲜(比如海参)做精致,一样吸引顾客。

华商餐馆会表示,新规定不影响餐馆目前的宴席数量。华裔餐馆很少单卖鱼翅,绝大部分情况是过年过节、有人办喜事、社团办晚宴时,请客人吃鱼翅。大型宴会(比如40至50桌)是餐馆的重要经济来源,客户往往提前半年预定,早在3月已预定9月的宴席。

华商餐馆会称, 一桌500元的宴席吃不到高档鱼翅。鱼翅分不同等级,大部分人吃的鱼翅属于普通鱼翅。高档鱼翅一两超过100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