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台山水米混劣质米 遭撤CAS认证

【大纪元2013年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日前以越南低价米混充台湾米贩卖的山水米泉顺食品公司,除了被农委会重罚44万,又被要求下架以外,旗下11个米品牌,近期被撤销CAS 优良认证标章执照。农委会主委陈保基说,泉顺被撤照的11项产品都是包装米,农委会已在9 月27日发文,泉顺公司收到文后上市的产品包装上,不能再使用“CAS优良农产品认证标章”。

农委会畜牧处食品加工科科长陈俊龙说,往后这11项产品不得使用CAS 优良农产品认证标章,但现在市面上已经上架贩售的产品不受影响。农委会认证CAS验证机构,再授权CAS优良农产品协会去验证商家的产品。

被撤照的品项包括:山水米 (台9号)、山水香米、山水特级寿司米、山水首选益全香米、山水米(50%台9号+50%台8号)、台湾好米-山水禾锦米、台湾好米-益全香米 (2.5kg) 、台湾好米-禾锦米、台湾好米-益全香米 (9kg)、台湾好米-诚、CAS山水牧野越光米等11品项。至此,泉顺公司旗下已经完全没有CAS认证的包装米产品。

CAS协会指出,这次终止山水米泉顺公司使用CAS优良农产品,并非这11个品项包装米有问题,而是山水米爆发以越南米混充台湾米销售事件, 信誉受损,显示工厂管理有问题,且伤害CAS形象,因此撤销验证标章。

农委会修法 台米进口米禁混卖

为了有效遏止类似事件发生,农委会拟修正〈粮食管理法〉,提高违规裁罚上限为新台币300万元,且明文规定国产米和进口米不可混卖。

修正要点包含,裁罚上限由现行20万元提高为300万元,国产米与进口米不得混合销售,对违规情节重大者,可命其歇业、停业一段时间或废止粮商登记,让不良业者退场,也会加强市售米追溯管理。◇

(责任编辑: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