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人祸

黑龙江副省级官员喝酒致陪酒人死亡

【大纪元2013年11月12日讯】近日,黑龙江一副省级官员喝酒致陪酒人死亡事件曝光,引起外界强烈关注和质疑。

近日,黑龙江省公布一份严肃查处547起顶风违纪案例,其中称,对一名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级干部,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的处分。但是却并没有公布该官员的姓名、年龄、职务,以及喝酒陪酒场合等相关细节。

媒体和民众纷纷质疑:这个副省级干部是谁?是公款吃喝还是私人宴请?“陪酒死”死者身份及职业?“喝酒致陪酒人死亡”具体情形?处分是针对吃喝问题本身还是与致人死亡有关?既然有人死亡,副省级官员是否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为什么不敢报这个副省级的姓名?

博客文章“副省级官员让人舍命陪酒?”质疑,副省级官员喝酒而致陪酒人死亡,这样的丑闻能够被“延后”到当事人被处分为止,之前居然被封锁得滴水不漏,“捂盖子”功夫相当了得。

《海峡都市报》题为“副省级官员喝酒致陪酒人死亡该当何责”评论表示,官员公款吃喝致陪酒人死亡,这样的恶性事件在国外官员无疑要引咎辞职,在国内开除公职也不过分,黑龙江却只给予这名副省级干部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的处分。一条人命就这样的处分?多少都给人有“刑不上大夫”的感觉。

有网民表示,在禁酒令后依然发生这样的事,还涉及到副省级官员,可见,禁令在一些官员心中如同纸老虎。一条人命,副省级官员只是降级处分,难道中国人的命就这么不值钱?

有网民称,共产党的官员果然是酒精考验,这样的官员能执政为民吗?就因为是高官,通报连名字都不敢说?大概又涉及国家机密了?民众纷纷表示,希望看到事件真相的报导。

官员喝酒致陪酒人死亡事件频发

2012年3月,吉安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尹飞宇因陪客醉酒当场死亡。

2012年2月,盐城市阜宁县一财政所长陪地税局领导干部喝酒后死亡。

2010年3月,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邮政局女员工陪局长喝酒后死亡。

(责任编辑:张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