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绿提修法 挪用监听资料课刑责

【大纪元1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3日电)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今天说,党团提案修通保法、刑诉法等法,杜绝非法监听、政治侦防,如监听资料挪作他用者可课予刑责。

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民进党团书记长吴秉叡说,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法重点包括监听资料不得作为刑事审判以外用途,另案监听资料应依法销毁,未符合法院令状授权范围内另案监听资料,在另案刑事审判程序无证据能力。

他表示,公务员或曾任公务员违反规定,将监听资料挪作他用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吴秉叡说,声请监听或续行监听应释明理由,释明不足时法官可令声请人具结代替,也将调取通联纪录列为法官保留范畴,犯罪监听执行方式应限为同步监听,且建立通讯监察程序履历制度,承办法官也有主动通知受监察人义务等。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吴宜臻表示,修法后最大变革是通讯监察建置机关改隶台湾高等法院,把原建置机关机房设备移到高院,删除法务部调查局通讯监察处及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通讯监察中心相关组织法权责。

民进党团干事长高志鹏说,刑事诉讼法修法重点是在刑事诉讼准抗告程序纳入通讯监察强制处分,如果受监察人认为监听程序有违法,事后可向核票法官所属法院提起抗告,保障受监察人救济权,让违法通讯监察无证据能力;并在刑事法院设置令状审查专庭,贯彻法官保留原则,加强干预处分审查时效性与专业性。

柯建铭表示,明天中午前将把通保法、刑诉法、法院组织法、调查局组织法及刑事局组织条例等修法案送立法院议事处,希望5日立法院程序委员会能排入8日院会议程,8日院会能交付委员会审查。

中国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鸿池中午受访表示,每名立委都可提案修法,国民党团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