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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旅游法限低价团 中市:冲击不大

【大纪元2013年11月06日讯】(大纪元时报记者黄与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大陆〈旅游法〉10月1日实施后,禁止以“低价采购团”方式到台湾旅游。根据交通部观光局统计,冲击较大的县市包括台北市、高雄以及花莲,而被当作“过客”的台中市,反倒在这波变动中,影响不大。

台中市观光局长张大春表示,到台中消费的陆客,主要以自由行、中价位以上的团客为主,〈旅游法〉实施后,根据业者反映,除了游览车业绩少一成外,其他包括糕饼、旅馆的生意,不但没受到影响,未来还可能上升1成左右。

台中金典酒店公关郭副理表示,入住的陆客占整体住房率不到3成,〈旅游法〉实施后,团客部分是有减少,但因为还有自由行,所以整体业绩影响不大。他说,过去入住的国际旅客,原本就不锁定陆客,另外在餐饮部分,陆客也多不在饭店用餐,因此未来在经营面向上,并不会有变动。

台中长荣桂冠酒店公关副理陈怡如也指出,长荣主要以欧美、国旅为主,住宿单价高,陆客几占不到1成,所以整体并不受影响。

张大春表示,来台中旅游的港澳陆客虽占3成以上,但台中以四、五星级饭店居多,原本吸引的陆客团,就多以中价位优质团或自由行散客为主,并非采低价团抽佣方式抢客,且据统计这波受影响的,应该以台北市的糕饼业、高雄钻石业、花莲业玉石业者,受影响最大。他也指出,台中市在上个月的年会中,业者也希望透过加强旅游服务与品质,在这波变动中,将旅客吸引到台中。

(责任编辑:罗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