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禁宣传 台中选会拟修法废除
【大纪元12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1日电)中央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博雅今天表示,罢免案不得宣传的规定已经不适合现在的社会,中选会内部研议讨论修法。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邀请张博雅等人进行业务报告,并备质询。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其迈质询时表示,选举可以有造势活动,但现在法律却规定罢免不能宣传,不公平。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6条规定,“罢免案之进行,除征求连署之必要活动外,不得有罢免或阻止罢免之宣传活动”。
张博雅说,中选会觉得不适合社会现况,内部正进行研议修正。
此外,陈其迈提到,民间提起罢免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的案子,全案6000多份提议书,却有1008份被退回,其中户籍地址不明或书写错误、没有填具国民身份证,两者就占了648件。
陈其迈认为,如果漏写“邻”就被删除,并不合理;中选会不应有行政偏袒,应通知当事人补件,给予补件的机会。
中选会选务处长庄国祥说,漏写“邻”的提议书并不会被删除,但如果有被删除的部分,是法律规定应予删除,并没有补正规定。
中选会副主委刘义周说,如果相关查对作业有不完备的地方,将会进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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