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闻禁闻

投书:上海马亚莲、奚国珍的抗议和呼吁

【大纪元2013年03月13日讯】最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中央政府提出一系列关注民生、打击腐败的政改目标:“改变工作作风”、“为群众办真事、实事”、“依法治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反腐倡廉”、”老虎、苍蝇一起打”……等等,但中央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却无丝毫改观。目前事实状况仍呈:有法不依,与无法同!中央精神再被虚架形同空文!各级政府阳奉阴为、置若罔闻!上海恶吏凶猛依旧,百姓遭侵状告无门!

前几天,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又提出建立“非正常上访终结制”,虽立足改变访民趋多、激烈的困局,但这种不从法治着手、不从治理孬官之根子抓起的所谓措施,实质鼓励了地方官吏愈加张狂地蛮横凶暴、愈加傲慢地拒民千里、愈加恣意地以权代法,是将冤民更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矛盾不解反深结的结果,必导致官逼民反和国家的动乱。

当前正临全国二会期间,表面上在国家信访局和各部委信访窗口的截访比以前减少很多,可外松内紧的措施却更甚数倍。我们体验和看到的根本不像是召开全国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而更像是特特首脑会议,严加防民的安保措施达到令人窒息的程度。北京无论公私大小旅馆、复印店都接公安指示严禁访民进入,还时时盘查惩罚;人大代表车辆沿途都警察、便衣林立;北京天安门广场、人大代表驻地周边都不准访民出现。有访民擅闯轻则送交驻京办带回,重则被当地政府拘留。比如,陆福忠、李彩娣等二十余人在潘家园行走、寄信就被北京警方以非访之名押至马家楼;陈宗来因到位于长安街的邮局(民间称中南海邮局)寄信被上海拘留十天;还有更多人因欲向全国人大递交控状、提案被拘留;而欲行使民权抗议当局违法者,更要加重惩治。

习总书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亲民、爱民”等八项规定言犹在耳,全国二会召开时“不扰民、不封路……”的许诺字正腔圆,可北京城内却设置种种障碍、措施不容维权者踏足,上海和各地政府也依旧打压整治维权者。

挂羊头买狗肉、说一套做一套,早成为各地政府的惯例套路和正常行政、执法手段。

人民“代表”不见民,人民“代表”民难见;要见“代表”就拘留,递交控状也违“法”。

即便按当局正常上访的说法,有幸挤入国家信访局,也仅是终得一次身份证登记的空接待,更多人则被冷冰冰的窗口接待员以“地方已终结”回绝并扔出身份证。但无论哪种?结局都一样无望。何况,我和很多人连到国家信访局的权利都没有,都要被地方强行拦截了。

有冤没处伸、伸冤无立脚、告状被截拘,多重走投无路下的中国冤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忍受者和生存者。不相信中央要被打,相信中央也要被打。这哪是民主、法制国家的所为?这根本是连封建社会都不如的酷厉政权特征。这绝不应是习近平和中共中央所谓的和谐、法治吧?

为此,我们向中共中央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和全国人大等各部门提出质疑并请求社会各界关注和呼吁:上述无切实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的假大空口号,是中央无能管束地方,还是蒙骗全国人民的再次标榜和作秀?!

同时,我们再次强烈请求中央和全国人大:批准签约联合国人权公约;废除万恶违宪的劳教制;杜绝截访、整治和保证维权者安全;追究贪赃枉法、侵害民众的昏庸恶吏责职;彻底清查、平反、释放被地方政府迫害的冤案;切实落实违法必究、侵权必赔和诚公信原则;真正实施依法治国、行政和保障人权!

为争取我们的天赋人权,为抗议当局肆无忌惮地关押迫害,为讨还被抢去的财产,我们必行使天安门正常游逛权和向全国人大递交申诉、抗议权!倘若我们再次消失无音,则是又被当局整治、黑掉了。

马亚莲基本情况简介

马亚莲,女,1963年出生,大专文化,会计师。原住上海黄浦区迎勋支路5号,系一幢市中心地段、面积宽敞、全部朝南、结构优良、煤卫独用、有阳台、地窑、设施俱全的三层楼私房,1998年8月被无合法手续非法商业动迁、强拆后无家可归。市区政府虽保证解决却拖赖不决。我长达十五年上访,非但无果还遭动迁组多次殴打,并被上海政府二次枉法以“劳教”名义关押黄浦区看守所共二年半,四次行政和刑事拘留、一次监视居住三个月、二次取保候审、几百次非法关黑监狱、软禁和监控,并被数次施行酷刑,

第一次劳教: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协调会,上海政府、法院和我共同参加,最高院法官指令“必须先解决马亚莲的临时周转房,不能让她住在马路上谈房子,然后再解决正式住房。”“周转房不得低于马亚莲原来的生活水准,必须有阳光,有煤卫、……等。”该会议纪要直接传真到上海高院。上海黄浦区法官和区府人员当最高法官的面全部答应,但还到上海后我即被口头无手续宣布取保候审;我再到最高院,上海法院、政府人员当最高院法官面称“取保候审”是跟我开玩笑的,并再次答应回上海立即落实临时房,但到上海我则被捏造的“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扰乱法庭秩序”(根本没进过法庭)合并拘留十七天。我提起行政复议,但公安违反暂缓执行规定仍强制违法关押,在我强烈抗议下,5天后公安才将我放出。因公安部不属最高院管辖,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国家信访局同意调上海政府派人至京协调,等待期间我在马路上被上海区公安和动迁组强行绑架,警车沿高速公路押回上海,又无手续送进拘留所,称继续执行未执行完、尚剩12天的拘留,我在拘留所强烈抗议,5小时后放出。2001年8月中旬我再进京,向国家信访局告知被绑架情况。9月6日久等上海不来的我与40多位上海各区强迁户集访,被国家信访局强行拖出,要我7日单独谈话,但7日我应约前往时,则被北京和上海公安联合拖上面包车,先送入昌平遣送站,称对我的双脚进行鉴定,被我驳斥且医生结论也符合后,又无任何手续将我送到丰台区看守所,违反关押五天后,被上海公安押回上海,直接送到看守所宣布劳教一年了。罪名完全捏造、虚构。

2001年10月14日~10月17日,因我大声抗议枉法劳教和看守所侵权,并拒绝警察“只要我不再抗议或偶尔抗议,他们就提供小锅菜”交易。4名同监室犯人在警察指令下,将我拖上“凯迪拉克”刑架,手脚镣铐固定、全身剥光、套麻袋由二名男警察用宽皮带勒内脏,直至我呼吸困难昏迷才略松但仍绑着,三天后才将脊椎全部病变剧痛、双脚距骨坏死仍坚不认错、妥协的我放下刑架。

第二次劳教:状告无门、走投无路的我在中国律师网发表文章,内容是多年上访经历和国家信访局现场纪实等文章,被上海再次从国家信访局接待室强行拦截,回上海即被以“诽谤罪”口头宣布刑拘、后改称“扰乱社会秩序”劳教一年半,审问内容全与上网有关,被我拒绝回答。

2004年12月24日~2005年1月11日,因我强烈抗议黄浦区看守所非人的待遇和不许我写诉讼、控告等材料、不送劳教场所等严重违法侵权行为,将我送到市提篮桥监狱医院,再次不顾我脊椎病变、本已疼痛难忍的情况,手脚呈大字型拉紧、上胸带连续捆绑18天,放下时我天旋地转,身体发虚发软,长时无法站立。

二次劳教时因我强烈抗议,都被看守所指令、唆使犯人殴打和群殴,见我拚死抗争才罢手。

二次劳教我都被关环境、伙食都极差的看守所,喝的是脏水、吃得是无法下咽的猪食(犯人都倒掉,情愿天天方便面、饼干充饥),无其它食品来源的我每天都在饥饿中挨过。诉讼权、家属探望、写控状、放风、……等所有权利都被剥夺殆尽。

劳教释放后,每次关黑监狱时,都是一批男人直闯进门将我拎手拎脚扛起就走,推进警车或街道车辆直接送到指定地点,由三男一女警察按住我全身搜抄手机。在软禁期间,由10~12个警察和街道人员看管,每班6个人盯住我,收走枴杖和室内电话机,不许我出房门,不许与家人通话,不许开窗、不许拉开窗帘。后索性房间包括厕所窗户都用木板封闭。我强烈抗争并怒砸房内用品后,房内只放2~3张床,电视机、台灯、桌子等所有物品全都搬走;警察和街道人员无论男女24小时都在房内,一度连进厕所都有男警察跟进(脸朝外)。我非但隐私、女性尊严被剥夺,还因嘈杂声和病痛折磨等无法入睡,每次都是倦到极点,才能略为小睡。更难以忍受的是,我脊椎病痛严重,平时靠针灸和推拿缓解,但关押期间,即便我痛得撞桌角,无法入睡,也绝不给我看病,肝病、胃痛、呕吐、感冒……等就更别提了。

2005年12月,因我试图逃路,警察陆敏芬称我是“反政府人员”,压在我身上殴打我。

2006年1月有3个警察将我双手反拗、将头揿压在前后排中间狭窄的车厢地上一个多小时,我本就有病的脊椎剧痛,送进旅馆后全身捆绑警用约束带、戴头盔整整一夜。

2007年5月,非但不许我出房门晒太阳,还不许看病,街道综治科长王义玨称要揿死我,病痛中的我用手砸玻璃抗争,结果手缝了好几针。

……

长期迫害致我生活跌入低谷、陷于贫困,身心受损俱厉致多种疾病缠身:双脚距骨坏死(驻双拐)、整根脊椎病变24小时疼痛难忍(市提篮桥监狱医院查出)、低血溏症(住重症病房)、双侧脑垂体瘤、乳腺病(手术)、胃肝慢性病、腔梗……等。

法院或违法不受理、或枉法胡判我的各项诉案,国家信访局和相关部门窗口也都无赖踢球,甚至听命上海,我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在大门口仍被强行拦截,行政、司法救济都堵塞!

2013年新增情况:2005年9月29日老西门街道终按最高法指示落实临时房,但面积设施结构均极差被我拒绝,街道即书面承诺于2005年11月15前再做调整并重购我被南房集团全部毁扔的生活用品(我现用街道给予的零碎不全、破旧、损坏还有毒的家俱)。但之后却以“无力协调南房集团”为由背离公诚信原则,长达七年半拒绝兑现承诺。我一次次请求、控告都无回应,上级部门也一踢了之。2013年1月8日我再被街道保安关在铁门外以极恶劣蛮横的态度拒绝通报我因紧急事见领导请求,多次反映保安违反工作原则却无果的我愤激下,竟再被街道综治科长王义玨不顾我脚伤并叫痛,违纪无人性的污辱威胁施暴推拖,他称“不允许侬再进综治科,只要你再敢踏进综治科一步,就要侬好看,就揿死侬、……”。我安全无保、上访被截、投诉无门!

马亚莲临时住址:上海市黄浦区凝和路147弄1号102室,邮编:200010,手机:13761265924

父母暂住:上海市黄浦区尚文路133弄18号201-3室,邮编:200010,宅电:63690316

奚国珍情况简介

奚国珍,女,1954年出生,原住上海市中心地段常熟路176、178号(近淮海路),协助丈夫朱建中经营时装加工铺,生活富足,一家三口安稳度日。然1996年10月17日却因政府、动迁组非法拆迁(实为联手抢劫)和暴虐的法西斯行为,致我顷刻间家毁夫亡。

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动迁流氓在地方政府的纵容和指使下猖狂之极,老百姓非但状告无门,还动辄被人身伤害,故大多数老百姓都只好忍气吞声。我地块也被上海市政府监守自盗国土,将土地违法出让给徐汇区政府规划土地局(有证为凭),无拆迁许可证违法掠夺民房建造高档公馆和43层高商住楼,并违法对我家实施强迁。

我的丈夫朱建中勤奋好学且耿直不屈,面对动迁流氓的淫威逼迫,他决心以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他不畏强权向政府举报动迁组的违法拆迁等强盗行径,结果招致更大的灾祸。96年10月17日,在各级政府人员的眼皮底下、在光天化日下他被徐汇区城开公司动迁组人员活活暴殴致死,还被制造“焚火案”毁尸灭迹(公安局未经尸检,且至今拿不出火灾勘察报告和火灾原因认定书)。

目睹殴打过程、声嘶力竭呼救的我和九岁小儿被强制抬进全封闭、无通道的银光旅馆内,软禁长达八个月。期间父母哥嫂都见不到我,后在我违心答应政府的所谓“解决”方案后才被放出。这时,已因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周夜寻女而气急病亡。从此我走上了充满血泪、荆棘的上访之路。

然上访十七年来,我非但未讨还公道,反被八次行政、刑事拘留,无数次关黑监狱、软禁、监控,期间多次遭政府人员殴打。到北京正常上访被非法暴力截访并禁止大小便。上海地方官吏凶狠、狠毒,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检察院、法院包括也都或被买通或协助上海政府打压我,甚至违法认可上海非法终结书。各级法院、检察院都不依法办案并拒绝立案,还无耻言称要我们依法维权,但实质却封堵我们所有司法、行政救济途径,我们状告无门、走投无路。(有关证据如有需要我会提供)

奚国珍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52弄2号217室,邮编:200020 手机:13141183653。

马亚莲 奚国珍 2013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