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中共妇联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 民吁付诸行动

【大纪元2013年06月21日讯】随着中共各地高官强奸幼女案大量被爆出,校园性侵案数量之大冲破大陆民众容忍底线。大量民众通过网络表示,刑法规定14岁以下不管是否自愿都算强奸,还要重判。“嫖宿”这一说法给被害幼女冠上“卖淫女”的污名,强烈谴责当局缺失儿童合法权益保护。6月20日上午,中共妇联通过互联网论坛向外界表示,该部门已提出了关于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议。对此,民众表示对何时废除最为关注。

据大陆官媒报导,中国妇联对300多个儿童性侵案的跟踪发现,有68%的案件发生在熟人中,且此类儿童性侵案件持续的时间较长,平均在4.8年左右。在有的案件中,对已经发生的教师对儿童的性侵害案件,其他教师往往采取漠视的态度。目前针对儿童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也是这类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目前当局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牵头部门和协调机制来开展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伤害的工作,导致一些部门对虐待儿童行为很难早期介入,执法无据。同时,专业性的儿童社工服务机构比较匮乏,国家在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暴力伤害方面的投入与儿童保护的实际需求之间差距也较大。

“嫖宿幼女罪”被民众视为中共制下法律界的耻辱。民众表示,刑法规定14岁以下不管是否自愿都算强奸,还要重判;为什么会有“嫖宿幼女”这一说,简直是对受害者的侮辱。

曾鑫生:提了有好几年了吧,不过就是没见回应。

民众“农家大嫂”说,全国妇联早就该站出来了,动作太慢!

“Candy-小佳”表示,希望能尽快有正规法律下发!

七尺丁谷树皮:那时怎么没见你出来呼吁,叶海燕遭围攻时你也隐身,今天判刑结果出来了,你出来马后炮!建议解散妇连。

倚天看苍生:发起网上签名看支持废除嫖宿幼女罪的有多少,如果立法者不保护孩子那我们的民族就没有希望了!

(责任编辑:洪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