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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泡面含肉类萃取粉 须申请检疫

【大纪元7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11日电)农委会防检局今天说,泡面调味包含肉类萃取物属“速食面,含肉者”号列,6月25日后海关与防检局采统一认定,须申请检疫。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江惠贞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日前接获日本、韩国泡面进口业者陈情,泡面产品多年来以不含肉项目申报进口,有完整资料且符合认证,但8日以调味包含肉类萃取粉,应属含肉产品未申报检疫为由,遭海关查扣封存,造成损失。

与会的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动物检疫组副组长董好德说,民国94年起实施含肉加工产品输入检疫条件,因速食面含肉可能有动物疾病风险,只要归属“速食面,含肉者”号列,须申请检疫。

他表示,防检局认为对含肉定义与海关应采统一认定,6月18日建议海关考虑防检局含肉判定方式,协助将有肉类萃取物、含肉类成分风味剂等成分速食面归属于“速食面,含肉者”号列,财政部关务署6月25日转知所辖各关口配合办理。

江惠贞说,目前遭查扣产品是6月25日前已通过许可进来的产品,她质疑处理是否恰当?查扣部分又该如何处理?

董好德表示,应是6月25日后才适用,会要求输出国政府提供相关资料审查,如有申请案会尽速处理。

财政部关务署关务查缉组副组长萧学雄在会中说,权责机关是检疫单位,如果检疫单位认为查扣行动是从6月25日起算,之前案件不适用,海关会配合处理。

与会的业者表示,希望6月25日之前进口产品可解除查封,之后要进口产品也会符合检疫或认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