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

芦竹观音2污染厂家一天内告发

【大纪元2013年08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芦竹乡和彩有限公司,以及观音乡日祎纺织企业等2家工,偷排废水污染环境,分别限期改,并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条、18条规定告发处分。





桃园环保局接获民众报案,立即派稽查人员前往芦竹坑口村海湖东路292巷稽查,发现和彩公司排放乳白色废水,随即采样检测并进厂稽查。

稽查人员发现,和彩公司以开设贸易公司为掩护,实际上却从事纺织业,制程废水未经许可,径行排放于道路侧沟,污染南崁溪。稽查人员除责令厂方立即停止排放,将废水回抽处理,至少裁处6万元。

观音乡上大村新富路稽查,发现日祎公司排放乳白色废水。环保局稽查人员采样检测并进厂稽查,发现水织机下方有一不明沟渠连至厂外,稽查人员滴入红色染剂,追查废水流向,确认该股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厂外侧沟,污染观音溪。至少裁处12 万元罚锾。且采样带回检测化学需氧量、悬浮固体物等项目,再视检测结果及裁罚基准,加重裁罚。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