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包装米 21件标示不符
【大纪元9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3日电)农粮署今天公布最新抽检市售小包装米结果,在127件中,有21件产品标示不符或品质规格不符规定。量贩店回应,如有问题即下架。
日前媒体报导,泉顺公司“山水佳长米”产地标示不实案,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粮署8月底扩大抽检市售小包装米,分别在超市、量贩店抽取26家业者生产的127件产品。
抽检结果,泉顺公司共有3件产地及品种标示不符规定;其余有21件产品的标示不符或品质规格不符规定,包括泉顺公司山水泰香米等5件、亿东公司的三好米鸭田寿司米等5件、联米公司的中兴米优健台湾长米等7件、建兴米厂1件、泉合粮食行1件、池上多力米公司1件、及后壁区农会的后农米1件。
农粮署指出,以上违反现行粮食管理法第14条第1项规定,已开立限期改善通知书,要求相关产制业者限期30天内改善,并列入追踪抽检,届期未改善则按次加重裁罚。
其中,联米公司的中兴米优健长米,为台湾米混合进口米产品,混合比例标示台湾50%、泰国50%,检验结果台湾米含量70%,高于标示值,也要求限期改善。
农粮署表示,为强化市售米管理,已修正“违反粮食管理法案件处分裁量作业要点”,对于市售包装米的标示、宣传或广告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情形者,或标示的品质等级与实际品质差距过大者,取消限期改善期改以直接裁罚,并要求立即下架回收。
另外,1年内被处罚3次仍未改善,再次查获者,废止粮商登记,注销粮商登记证。
农粮署指出,为维护市售米品质及消费者权益,已着手研修粮食管理法,强化管理机制,提升品质形象,建立品牌信誉,维护消费大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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