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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委调查报告 黄世铭违失重大

【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5日电)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洪德旋、吴丰山所提的检察总长黄世铭案调查报告,报告指出,黄世铭违失情节重大,伤害司法威信。

监委洪德旋、吴丰山曾两度提案弹劾黄世铭,但分别以5票对5票,6票对6票,弹劾案没过关。监察院司狱委员会今天则通过2位监委所提调查报告。

这份调查报告有420多页,调查报告指出,黄世铭指挥监督特侦组侦办100年度特他字第61号案件时,藉由“一案多查(监)”的监听方式,发掘新案,并轻率监听国会总机,又召开记者会否认,严重背离注意义务,伤害司法威信。

调查报告指出,黄世铭指挥监督特侦组,以贪渎罪嫌被告身份监听检察官林秀涛并现译的同时,再藉证人身份侦讯,剥夺林秀涛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得保持缄默与选任律师辩护等各项权利,滥用刑事侦查权力,以逸脱法律侵害人权方式,遂行办案目的,有悖正当法律程序、无罪推定原则等现代法治国基本原则,违失情节重大。

调查报告呼吁,行政院会同司法院审慎研议检讨修正相关法令规定,遏止滥权监听、滥用刑事侦查权力等情事,建立有效制衡机制,重拾人民信赖,重振检察机关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