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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复职案 台内政部2周决定

【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0日电)因贪污案起诉交保后仍被停职的南投县长李朝卿,今天到内政部申请复职;内政部次长林慈玲说,研究后,1、2周内做妥当处理。

李朝卿下午在南投乡亲陪同下,北上前往内政部申请复职,支持的乡亲们高举“还我县长,还我公道”白布条,力挺李朝卿。内政部方面由林慈玲代表接下。

李朝卿说,事件发生后,他对外保持沉默,但不代表默认;停职期间,他配合法院审理,从不找理由请假,希望法院尽快还他清白,他也配合中央行政调查。

他认为,公惩会今年1月决定停止审理他的案件,所以他决定争取权益,带着5万名乡亲的连署书,再向中央申请复职。

李朝卿说,他并非眷恋职位,而是要继续履行与县民的约定,向县民负责,哪怕任期只剩一天,他也会申请复职,捍卫对人民承诺。

他指出,去年申请复职,遭内政部移送监察院,且继续停职,这是史无前例,监察院最后弹劾他,“内政部与监察院凭什么对我未审先判”。

李朝卿说,“他们知道我遭受勒索吗”?他自认没有违法,所以不妥协;李朝卿当场公布录音档,但因现场过于吵杂,完全听不到录音内容,陪同李朝卿北上的人士说,录音内容是调查员恐吓李朝卿,要李朝卿认罪协商的对话。

对于李朝卿申请复职,林慈玲说,李朝卿主要诉求是公惩会决定暂不处理,李朝卿认为情节不重大,因此申请复职;内政部会将李朝卿主张与法制单位与相关单位研究后,做妥当处理。

媒体询问何时有结果?林慈玲说,不会超过3周,1、2周应该是合理的时间。

李朝卿因涉嫌收取工程回扣,遭检方以贪污罪起诉。他在去年3月底交保后向内政部申请复职,但遭内政部依“公务员惩戒法”移交监察院调查,并继续予以停职,监察院则在去年9月通过弹劾李朝卿,并移送公惩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