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南随笔】房东和房客:法庭上的见闻
三月底,一个朋友打了个电话来说:“下星期三,4月3号,你能和我一起去法庭吗?我想把那个房客赶走!我怕我在法庭上说不清。”我不管出租房,只管买卖房,也从未上法庭看过房东和房客逗嘴的这种热闹场面,所以去帮他上法庭,我不是一个好的人选。但是我想到了一个人,我的一个黑人朋友,专管出租的事项,很有经验。我给过他很多房让他管理,他对房地产的法律也相当的熟悉。此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尤其是他额头上有一块月牙形的刀疤,活生生的按照咱们中国古代大清官包拯包大人的造型,用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揣摩着,如果打官司时往那一站,乌黑黑的,活脱脱的一个更深色的“老包”。于是我拿起电话请求帮忙。
黑“老包”二话没说,一口答应,而且是无偿的帮忙。他对我很好还有一层原因,黑人生孩子早,他的妈妈的年龄比我大不了几岁,所以我总是昵称他“儿子”,(虽然我的一个小姑娘客户见到他说,这那是儿子,应该是爸爸辈的!)他也戏说我和他俩长得很像。(见鬼了,我有那么黑吗!)反正我们每次合作的都很愉快,我也希望这次他能帮到我这个朋友。
参与的人,有房东—-XXX先生;房客—–OJ; 代表房东的管理公司—–黑“老包”,还有我—–看热闹的。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房东今年2月初在拍卖会上买了一个带了一个房客的房。在Georgia有个规定,如果在卖房时(不管是谁的房,银行的房也不例外),只要是这个房有租约没到期,这个房客就一直可以住到租约到期,租约的内容也不能更改,除非双方都同意,不管是不是换了新的房主。买家买了这个房,成为新的房主但没有权利把房客赶走,除非房客自动放弃,或者房客不交房租,房东才可以下逐客令。这次这位XXX先生在拍卖会上拍到了这个带“拖油瓶”房客的房,租约到今年9月底到期。
房客OJ,一个白人,在保险公司工作,估价师,估公司赔赏额的那种。从租赁合同上看,是2012年10月入住的,到2013年9月底截止,一年的合约。没有押金,每月一千一租金。新房东XXX先生2月初接手后,应OJ要求,OJ和房东又有了一个新的约定,并放在了合同里,OJ以修理房里房外的一些必须修理的东西为筹码,(列了一个清单)要求每月减300美元月租,月租现在暂时为800美元,从3月1号开始付。房东XXX先生在2月27号开始提醒OJ,3月1号要交房租了,并寄了一封快递(FedEx)以示正式。
3月4号了,OJ还没有要交房租的意思,因为过了3月5号,OJ必须除了800美金的
月租外,还要多交50美金的罚款,所以房东在3月4号的那天又发e- mail, 又发短讯
的和OJ来来回回的在讨论著,OJ就是不愿交房租,说他修房子费用已超出房租,又埋怨说房子的下水不通,(下水是化粪池的那种septic tank),不过这也是说到要交房租后,才提到的问题。
最后大家还是没达到一致的意见,几天后OJ到county去告了房东的房septic tank出
了问题,房东也去到county去告了房客不交房租。结果房东从county那儿得到一个警告,限一个月之内必须修好septic tank。房客OJ收到4月3号上法庭的通知。
开庭前,我朋友,黑“老包”以房东雇的管理公司的名义去找了OJ谈了一次,OJ还是强调房东答应他以修东西来抵房租,还提到了化粪池的事。最后“老包”让OJ提供所谓干了活的收据证明。OJ答应了但没马上给。
4月2号上法庭的前一天,房东、“老包”和我,三人先坐下来讨论一下必要的准备事项。“老包”问房东是否同意以修东西来抵全部房租?房东说只是抵300美金。“老包”要求把房东要钱的证据给打出来,来证明OJ的确欠房租。“老包”还告诉我们打赢官司的最基本的两点:第一:房客不交房租,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是输。第二:虽然房客不交房租,房东不可以不让房客进房,比如说把锁换了,房客进不去。这样房东一定输!
如果真如“老包”以上所说的那样,这一次只要证明OJ欠房租,他就会“死翘翘了”。但是会不会有例外?还是带着忐忑的心情等待着。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 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