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温州街头骑马者被车撞 马死人伤

【大纪元2014年04月30日讯】4月29日下午2时许,一中年男子骑马走到温州一个十字路口,被从一侧驶来的一辆工程车撞上,人和马顿时倒在地上。肇事工程车没有停留,驶离现象。骑马者受伤入院,马当场死亡。

据《浙江在线》报导,骑马者姓吴,今年42岁,并非马主。受马主黄先生委托,移动马匹。当时他骑马沿着惠民路自北向南走,走到惠民路与瓯海大道交叉口,正准备左转弯时,被一辆由瓯海大道辅道自东向西行驶的工程车从侧面撞上。事发地属于兴建中的新城区,处于老城区和郊区交界处,来往的工程车特别多。

事发路口旁的小摊贩称看到人和马被橙黄色工程车撞倒,工程车没有停留,他还注意到工程车行驶方向显示的是绿灯。吴先生入院后经查,左尺骨远端骨折,脚踝扭伤,右脸和右手臂也有不同程度的擦伤。马横尸街头,头部周围有一大摊血。

温州街头骑马者被车撞,马死人伤(网络图片)


《温州都市报》4月27日曾报导,有人在市区府东路与锦江路十字路口西南侧的一块绿地上,养了两匹马,草坪边上盖了一个简易马棚。被撞死的马正是其中之一。马主为自称是骑术发烧友的黄先生,死亡的马6、7岁,正是青壮年。马背高1.7米,毛色棕黄。两年前从外地以18万元的价格买的。

马买来两年多,基本上都是养在郊区,前段时间,他的养马场地被认定是违法建筑,拆了,随后他将马暂养在市区那块绿地上,被举报,上了报纸,城管指是违章建筑。另找了块地方建好马厩,最近正急着转移马匹。被撞死的马正是在转移中出事。

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尚未对骑马上路作出具体规定。交警内部人士认为,这场车马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吴先生受伤属于人身伤亡,马的死亡属于财产损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责任编辑:杨伟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