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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减振案涉违失 台监院弹劾谢清志

【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30日电)监察院说,前国科会副主委谢清志南科减振案涉违法失职,任由厂商将工程违法转包并牟取不法利益新台币34亿元,今天遭弹劾。

监察院今天以7票对5票,通过监委陈永祥、周阳山提案,弹劾谢清志。

弹劾案文指出,谢清志身兼台南科学园区减振工作小组召集人及减振工程采购案评选委员会召集人,与鸿华公司负责人许鸿章原为旧识,未能主动回避,也没自我约束及严守分际,于采购期间往来密切,确有可议。

弹劾案文说,谢清志藉减振工法创新的不实理由,排除第一阶段“减振工法规划技术服务案”的厂商资格限制,造成鸿华公司有利条件,并顺利得标,再假借专利权等不实理由采限制性招标,将第二阶段“减振工程细部设计与施工案”与鸿华公司独家议价,不但预算严重浮编且藉3次议价不成而调高预算、底价及超底价决标情事。

弹劾案文指出,鸿华公司不但不具工程设计及施工资格,而且毫无工程实绩与经验,公司资本额仅新台币500万元,顺利总揽规划标及统包标,得标总金额达80亿9486万元,谢清志又任由鸿华公司得标后,旋即将全部工程违法转包,让鸿华公司牟取不法利益34.84亿元,并有设计错误、偷工换料、减振效果不彰及衍生严重履约争议,争议金额高达55.87亿元。

陈永祥表示,谢清志利用职权,特意曲护有利鸿华公司,减振工程弊端连连,严重损及政府权益及形象,违反政府采购法、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服务法等,违法失职事证明确。

谢清志在南科减振案被控贪污,官司缠讼7年获判无罪,谢清志去年4月间曾控告当初承办检察官滥诉。对此,陈永祥说,谢清志在行政上有重大违失,监委调查此案有参考法院判决文,找出新事证,弹劾案与调查报告将一并移送给司法单位审酌参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