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南

【美东南随笔】我这是在美国么?(六)

(续上期)这一年的结尾,在年终考核时,我的问题又出来了。老板说,我的英文口头表达能力没有问题(经过那次怕灯谜奋战)。但是我的写作又出毛病了。我反问到底是哪个报告出了毛病。他说,写的不错,但是如果他来写可以写的更清楚。我就问他是不是可以很特别的指出是哪一个报告,那一句,那一段写的不好。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我就告诉他,我来公司五年了,可以去查查我以往的考核,从来没有一个是有关我的英文有问题的评语。他说,对一个外国人来说,要不断的求取英文的改善与进步。这个考核就在不欢的情形下结束。慢慢的我发现,我的其他中国同事也有同样的经历。这些老美老板就是拿英文做借口来管理我们这些技术高超的老中们。后来,我搬到旧金山上班,从来没有一个公司的老板批评过我的英文。因为在加州的雇员法律中明文的保护非英语的雇员。可见的,在那个年代,那个鬼地方的老美是多么的可恶与可恨。我要说的是,我们的英文虽然难免带有口音,说实在话,也并不是差到哪里去的。如果差的话,首先就不该雇用我们。我们不也都是经过严格面试进来的,又不是像我在上海那个公司,后来居然从后门就人五人六的报到上班了。

最后考核完毕,他要我签名。我把考评拿回来,告诉他我需要几天的考虑。在这段期间,我先前的老板,我的几个同事为此来向我做工作(这招好像有点共产党的味道)。他们并一再强调我这个老板很有背景。意思就是叫我不要惹事。在这种威迫下,我还是签了名,同时附上了一份反驳书。当时我这个老中对老板的挑战,在公司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总公司的人事部门,为此还特别找我谈话。我很明白的告诉他们,对我的考核,我是没有办法接受的。我的签名只意味着我看过他的考评,并不表示我同意,这点我在我的反驳回复上说的很清楚。最后也不了了之。

刚好那时我申请的第二个专利也批下来了。我就计划在美国几个大的分析化学会议上发表。首先就需要他的同意。我把我以前那个老板也列为作者,希望因此能得到老板的同意。我一口气写了三篇的扼要报告,同时附上申请书。我以前的老板,很快的签上他的名,同时预祝我好运。那天我和老板约了时间,很客气的告诉他,我有意出去发表我的发明。也希望他能支持我的决定。大概他一眼看到上面没有把他列为作者,就一脸的不高兴。他说,公司方面不会同意我的申请。我说我的专利已经通过了,我出去发表的就是专利上的东西,这已经不是什么机密了。再说,申请外出发表最后是要经过公司法律部门的批准。我希望他能够同意把我的申请书送到上面审核。我们来回讨论,他就一口咬定上面不会核准。我当时就顶了一句,我说你没送上去,你又不是法律部门的员工,你怎么知道他们会不同意。我这句话一出口,他就火冒三丈,用手大拍桌子。同时近乎发疯似的对我怒吼。他说他真希望我的工作表现没有那么好,不然,他马上会要我卷铺盖走路。他这一吼,旁边的经理们的办公室也都听到了。我看到这些经理们,纷纷伸个脑袋看看到底发生了何事。我看,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说了声再见,就走出了办公室。那个时候,从我们所有的管理训练中,公司都是再三强调做一个管理人员,绝不能对员工同事发火,尤其是大吼大叫。回到办公室,没有多久,好奇心特重的老美都纷纷来打听,到底发生何事。我就一五一十的用着我最溜的英文,把我跟他的过程一一详细道来。当然,这件事,也立刻传遍了我们那个单位。

后来我离开了这个小组(下文)以后,他的表现平平,人也不够圆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又与其他的手下发生过冲突,辜负了上面对他殷切的期望,就被外调到欧洲。在那个时候往国外调动,就是表示降级,留职查看。不到一年回来述职的时候,因为执行了公司的潜规则而被解职。原来所有外放的人员,回国述职时,可以订头等舱机票。但是上飞机前,可以改换经济舱。这个差额就可落袋。本来这也算是公司对外放人员的一个福利。结果,我这个老板也如法炮制,再也没想到就这样的被扫地出门。那个时候,所有的人都说他是罪有应得的。听说他离开公司后,还找了律师打官司。以后他搬回了美国,就没有人再提这个人了。这点老美做的是很干净、俐落。人在人情都还不一定在,何况你走了,就更没有人提你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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