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冷藏冷冻运送 7成3温度不合格

【大纪元8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9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公布抽验80辆运送车,其中48辆载送冷冻冷藏食品,有35辆不合格、占73%;温差最大是应摄氏负18度,实测达8.6度,台湾宅配通再犯,先限期改正。

消保处继之前随机抽验载送食品的冷冻冷藏车,发现温度不合格情况后,基于中秋节接近,近期再与交通监理、警政及卫生单位再做抽验,今天召开记者会公布结果。

消保处消保官王德明表示,这次共抽验80辆,载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有两种,一种是冷冻或冷藏箱式车,另一种用常温车加用保冷袋;其中冷冻运送应达摄氏负18度以下,冷藏是摄氏7度以下、0度以上。

扣除未载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后,有载送食品需达冷冻或冷藏温度规定的车辆为48辆,当中温度不合格的35辆,高达7成3。

消保处统计,四大厂抽验结果,包括统一速达抽验到运送冷冻或冷藏食品的车有9辆,不合格5辆;嘉里大荣物流抽2辆、不合格1辆;台湾宅配通抽1辆、不合格1辆;新竹物流抽2辆、不合格2辆。

其中温差最大的是美食达人公司租用统一东京公司箱式冷冻车载送面团,实测8.6度,与标准负18度落差达26.6度。

嘉里大荣物流公司的箱式冷冻车载送冷冻烤番薯,实测2度,与标准负18度落差也达20度。

此外,台湾宅配通公司本次又被抽到温度不合格,该车载送弥月蛋糕、花枝丸及软骨肉,实测负10度,未达冷冻标准的负18度。

不过,与会的卫生福利部人员仅表示,以上温度不合格案件都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4条开出限期改正的限改单,须于 9月10日以前改正完成。

台湾宅配通公司属再犯,是否直接依该法所称再犯开罚新台币6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卫福部人员说明,因两次分属不同地方政府卫生单位执法,可能不知再犯,所以先要求限期改正,将再确认是否开罚。

另有2辆车变身改装,其中一辆因将压缩机加挂,已依违反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开罚3600元。另一件车箱整修未登记,长度微减,因抽样地点在台南市,该车隶属台北市管理,将移送台北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