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学校优惠电价补助 原则确定

【大纪元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6日电)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今天说,104年度国立高中与大专院校由教育部补助优惠电价的电费差价,私立学校与地方中小学由台电补助。

台电日前宣布将取消学校优惠电价补贴引发关注,为争取学生权益,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陈学圣、蒋乃辛、黄志雄下午拜会行政院长毛治国,希望继续补助各级学校。

孙立群会后转述,毛治国会中说明,不会让学校没有钱付电费,教育部与台电沟通协调未完成前,不会冒然实施由学校全额负担优惠电价的电费差价。

孙立群说明,104年度国立高中与大专院校由教育部补助,私立学校与地方国中小学由台电补助,原则非常确定;至于未来如何处理,在教育部与台电谈定前,不会由学校自行吸收。

他转述,毛治国认为,在优惠政策下,也要考虑台电经营负担,虽然电业法规定教育用途的用电要受到补助,应该是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要去处理,至于用何方式处理,要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