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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私校师遭减薪 台高教工会提教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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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报导)《教师待遇条例》于27日正式上路,虽明定私校教师待遇“准用”公校,让教师待遇的本薪、加给、奖金等权益法制化,为避免校方想方设法删减教师的各项加给数额,高教工会提出“二不二要”教战守则,呼吁各私立大专院校自明年1月起,私校教师的薪资(含本俸与加给)准用公校标准的规范;也呼吁教师提防校方不肖手段,以确保薪资权益。

面对现行诸多私校试图以各种方式压低教师薪资,高教工会提出“二不二要”教战守则,包括不接受“校务会议”作为薪资协议程序、不接受删减薪资的聘约内容、要领取准用公校标准之本薪与加给、要加入工会,委托工会与校方进行实质协商。

工会指出,这几年间,即便有《私校法》施行细则的规定,要求私校教师薪资与公校不脱钩,但“细则”仅是法规命令,不及“法律”的位阶,因此让主管机关教育部总是有各种借口,不正面介入私校片面删减薪资的各种乱象。

另外,高教工会提醒,大专院校的私校教师“薪给”应立即按照公校标准发放,否则按《教师待遇条例》第23条,未限期改善者,将处10万~50万元罚锾,并得按次处罚至改善为止。若私校教师下月起仍领到低于公校标准的薪资,请立即向工会反应。同时,也会针对违法减薪的私校,向主管机关检举并公布名单。◇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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