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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遭天津检方公诉

【大纪元2015年04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程静报导)中共最高检发消息称,周永康被天津检方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提起公诉。

大陆时间4月3日早上约9点,中共最高检发消息称,天津检察机关对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天津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4月3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最高检察院发布的消息没有说明周永康案的审理日期。3月中共两会期间,最高检察长曹建明曾表示,将公开审理在反腐中落马的“大老虎”周永康和徐才厚等高级官员。但目前不清楚会“公开”到何种程度。

2014年7月29日,周永康被指“涉嫌严重违纪”立案审查。2014年12月5日,周永康被开除党籍,被指“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处理。

责任编辑:林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