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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乐歌 版权问题引争议

【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洛杉矶29日专电)“祝你生日快乐”熟悉的旋律,在美国市场是有版权的,只要在电视或电影上播放,就得付出版权费,但最近一家美国电影公司的律师发现,版权早过期,告上法院要求解禁。

生日快乐歌可以说是全世界最普及的歌曲之一,华纳音乐集团从1980年代起就声称拥有生日快乐歌的版权,不管重制或是公共播放,都要付版权费。

“洛杉矶时报”指出,生日快乐歌其实是从1893年的“早安歌”演变成而,这首由希尔姐妹创作的早安歌,早安歌中的“Good morning to you”随后也演化成“Happy birthday to you”。

2013年,1家早安歌发行集团因为要制作一部纪录片,还得付华纳音乐1500美元的版权费,因此一状告上法院。

然而这起官司最近又有变数,原告律师指出,华纳音乐最近重新检视文件,发现生日快乐歌在1922年透过一本“每日歌曲”的书发行,而这本书早已没有版权,也就是说,华纳音乐集团根本不拥有生日快乐歌的版权。

但华纳音乐显然并不同意,华纳音乐指出,他们在1988年并购另一个集团时,就同时买下了生日快乐歌的版权,因为生日快乐歌原本的版权就属于这家被并购的集团。而且华纳音乐的律师认为,“每日歌曲”这本书并没有版权的失效日期,也强调有纪录显示该家被华纳并购的公司,在1935年买下了生日快乐歌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