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

台工业区土地使用项目 删除商业设施

【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0日电)为防止都市计划工业区土地变相使用,内政部今天通过修正乙种工业区作非工业使用的面积比率,并限缩容许使用项目,将“一般商业设施”删除,以避免产业用地流失。

内政部部务会报下午通过“都市计划法台湾省施行细则”修正草案,主要是因应各直辖市都市计划法施行细则或自治条例的制定,以及配合经济部产业用地政策革新方案。

内政部说,这次修正草案检讨产业用地作非工业使用的面积比率及容许使用项目,删除“一般商业设施”,防堵目前工业区土地以一般商业设施的名义申请却变相使用。

不过,为避免影响层面过大,内政部说,因“大型展示中心或商务中心”、“运动设施”、“银行、信用合作社、农、渔会信用部及保险公司等分支机构”、“仓储批发业”与“旅馆”等有其必要性,面积在不超过工业区总面积20%仍可设立。

此外,为落实政府资料开放、强化网路公民参与机制,修正草案将都市计划公开展览及举办说明会资讯刊登方式,新增网际网路公告服务。

配合“申请农业用地作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审查办法”修订,修正草案在保护区及农业区的使用项目增订自然保育设施及绿能设施;并配合农业产销需要,放宽农业区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工厂登记的农业产销必要设施,可作为农产加工厂使用。另将保护区建蔽率从20%调降为10%,以减轻对环境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