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泰恐攻 台观光局:退费规定从宽

【大纪元2015年0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17日在泰国曼谷连续发生恐怖攻击爆炸案,交通部观光局19日表示,外交部将曼谷的旅游警示灯号由“黄色警示”提升为“橙色警示”(高度小心,避免非必要旅行),为合理确保参团旅客权益,减免旅游纠纷,团体旅游退费规定从宽,需依照《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28条之1,或是27条规定择优办理。

观光局表示,依照橙色旅游警示旅游退费规定,旅客取消行程,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28条之1规定办理,即旅客解除契约,旅行社除得扣除已支付之必要费用外,并得向旅客收取不超过5%旅游费用作为补偿。但若采第27条规定对旅客较为有利,则应以第27条规定处理。

威航表示,在18日前成功订位,航班搭乘日期为8月19日起至9月17日前往曼谷者,旅客可以在官网或是透过客服中心申请,进行更改出发日期并免变更手续费,但如果机票与税金有价差,旅客需要额外支付,威航强调,已订位而错过航班未搭乘的旅客,并不适用本次方案。

台湾虎航表示,旅客于8月18日以前订位并完成付款“桃园-曼谷廊曼”或“曼谷廊曼-桃园”航段机票,且原订搭乘日期在9月17日以前者,可以“更改搭乘日期”、“更改航段”或“保留票款”。◇

责任编辑: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