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陆校征才广告违法? 台教部长:与陆委会研商

【大纪元2016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 台湾台北报导)中国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在台湾报纸刊登征才广告,开出比台湾高出两倍的待遇,招揽100位教师,恐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否适切引起关注。教育部回应,台湾人民赴陆当老师,不在禁止范围,但哪些“业主”可以在台湾登广告,这部分就要跟陆委会厘清。

教育部长吴思华8日表示,台湾培养的博士,能被世界上其他地区大学进用是好事,代表水准受肯定。台湾是多元开放社会,资讯流通管道多元,但是否有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规范,会与陆委会进一步协商。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在台湾刊登征才广告,陆委会认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大陆广告来台有所规定,大陆教育机构不在明确开放的6大项之列。不过是否属于“其他”许可事项,应交由主管机关教育部认定,陆委会已通报教育部查证处理,若教育部查证认定属于非法广告,刊登这则广告的日报可能被处新台币10万至50万元罚锾。

教育部国际司专门委员刘智敏提到,根据现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台湾教师是可以到大陆教学,并未被禁止;该则征才广告内容没有问题,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未详细规范哪些大陆人民、团体或机构是否可在台刊登教育征才广告,这部分还要与陆委会研商。◇

责任编辑:昱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