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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州通过法案 消廉政公署署长权力

【大纪元2016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肖婕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改革澳大利亚新州反腐机构——廉政公署(ICAC)的法案,周三获新州上院通过,至此该法案已成为该州正式立法。作为机构重组的一部分,廉政公署署长将不再拥有自主权,而是由三位监察官员来监督廉政公署的工作。

据澳新社消息,这一法案遭到了新州工党和廉政公署现任署长Megan Latham的强烈抨击。按照该法案,Latham可以申请三个监察官员职位中的一个。廉政公署在展开调查之前,需要得到两位监察官员的同意。

新州工党领袖弗利(Luke Foley)说,这一立法是在公然企图解雇Latham女士,而她正在调查新州自由党政治现金丑闻事件,这已导致了11位自由党议员下台。

“这是几十年来反腐工作以来的最低点。”弗利周三说,“这清楚地说明(今后)没有署长或监察官员,能有勇气去调查新州执政党党内的任何腐败行为,无论是联盟党还是工党执政,因为署长Latham的权力,因此而被终结。”

该法案于周二在议会被提出,仅一天多的时间已在上、下两院获得通过。

州长贝尔德(Mike Baird)辩解说,这一改革将能使这一反腐监督机构更加强大和公平。“我们正在将一个受工党支持的、两党联合委员会一致通过的建议变为现实。”贝尔德说,“他们(工党)很容易就忘记了他们是支持这个法案的。”

廉政公署的两位前任署长Anthony Whealy和David Ipp都认为。此举将严重削弱该监督机构的力量。

Whealy认为,此举可能会让选民感到困扰。他说:“我不认为州长贝尔德腐败,但我认为他让人非常明显觉得,他在对Latham之前调查自由党的问题,在做出某种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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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