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私校停办原则 台审计部促教部提考核机制

【大纪元2016年12月15日讯】审计部今天表示,因应少子化,教育部订定私立大专院校改善及停办原则,但未明订考核机制,导致仅2校完成辅导改善,8校仍处于搜集资料阶段,促请教育部检讨改进。

审计部指出,教育部为因应少子女化学生数减少,导致私立大专校院招生不足,冲击学校营运,于102年9月14日订定“教育部辅导私立大专校院改善及停办实施原则”,为辅导招生不佳、评鉴结果未达标准、积欠教职员工薪资的私立大专校院改善及停办准据。

审计部教育农林审计处104年11月查核发现,此原则未明定专案辅导指标与考核机制,102至104年该部进行专案辅导10所私立大专校院,其中8校仍处于搜集资料或研提改善计划阶段,仅2校完成辅导改善。

经审计机关促请检讨改善,教育部已修正明定辅导方式及改善目标。教育农林审计处指出,教育部今年6月17日修正发布“教育部辅导私立大专校院改善及停办实施原则”,明定学校辅导方式,专案辅导小组得视情节轻重,限期命学校或学校法人提报校务发展计划或改善计划进行审查,必要时,得采到校访视或其他经专案辅导小组决议辅导方式;此外,校务发展计划经审查未通过时,专案辅导小组应限期命学校或学校法人提报改善计划。

教育农林审计处说,其改善计划应包括全校新生注册率应达60%、学校每个月可用资金应维持3个月经常性现金支出等改善目标,以达辅导目的;改善计划未经专案辅导小组审核通过或经考核未达改善目标者,教育部视情节轻重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级招生、奖励(补助)或依规定停办。(转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