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闻

传销从业者是“猎人”还是“猎物”?

【大纪元2016年03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纽约报导)“招聘,即给我们的公司找下线,是我们血液的最关键的部分,你找到下线,你就发展了……我们的‘猎人’都有成百上千的下线……无论他是出租车司机、公交司机或者是跑堂的,无论他是谁,把他们拉进来——你就赢了。”——这是康宝莱CEO麦克· 约翰逊(Michael Johnson)在2005年公司大会上的讲话。

昨天(3月11日)在州参议员克莱恩(Jeffrey D Klein)的记者招待会上,他给大家播放了上述的视频和另一位匿名者拍摄的康宝莱代理在给下线“洗脑”会上的视频录像。

不知除了约翰逊以外还有多少“猎人”存在,克莱恩说,反正他在调查过程中,没碰到一个这样的赢家。但是可怜的“猎物”却数都数不过来。

昨天,十几名纽约市从事康宝莱传销的受害者,来到克莱恩的记者招待会,他们有的人赔了几千元,有的赔了几万块钱,一位叫做罗萨里奥(Camilo Rosario)的先生竟然赔了11万美元之多。

做康宝莱赔了11万美元的罗萨里奥。(施萍/大纪元)


继去年十月提出调查报告之后,克莱恩终于公布了他的法案。目的在于管制像康宝莱一样的传销公司,不让那些低收入的,特别是怀揣梦想刚到美国的移民们,再上当受骗了。

克莱恩的法案是对州“通用商业法律”的一个补充。这个名为第32-A章中的第676部分法律规定:每年三月份,每家多级传销公司必须提交一份“披露声明”,在其中要公开对其公司的任何调查以及如下信息:位于纽约州的下线代理数量、名字/新的下线数量及名字/各下线代理的销售总额/下线代理产生的购买数量和销售百分比/下线非公司的个人销售数量和百分比/各下线挣的收入平均值等。法案还对传销公司的招聘合同内容做了规范,要求写明利益、风险和每个产品的功效和服务、公司财务情况,这些信息需要在和下线签订合同前的5天内告知下线;法案还就传销公司的宣传材料、上级管理部门和惩罚条例做了详细的规定。

应记者要求,克莱恩向中国人社区中可能对康宝莱感兴趣的人说:“随着我越来越深入的调查,我遇到了越来越多的康宝莱受害者,他们把一生的积蓄都搭进去了,因为他们相信康宝莱能让他们致富。其实,康宝莱就是靠别人的痛苦而牟利的诡计。我的立法很简单,就是加强传销过程中的透明度,让个人在签署成为康宝莱的下线之前知道他们要的是什么。”他的言外之意是,在人们知道了风险和利害之后,仍然愿意自投罗网,那就咎由自取了。

为了经销康宝莱而债台高筑的罗萨里奥对记者说:“我的教训告诉人们,康宝莱不是个正经生意,注定要赔光。”

因做康宝莱赔了2万美元而导致家庭破裂的纳蓝约(Luis Naranjo)对公众说:“我被康宝莱洗脑了,做康宝莱你得有骗人的本事才行。我劝告人们,找个真正的工作,辛勤的劳动更可靠。”

据克莱恩去年十月提出的调查报告,康宝莱在美国有55万名经销商,60%以上的人是西班牙裔。在纽约,康宝莱有66个销售点,其中皇后区26个,布碌崙18个,布朗士16个。这个公司在直销培训班上宣称:只要你每月买60-100美元的产品,发展10-20个下线经销商,每个月的收入就可以达到2万美元。

康宝莱成立于1980年,2011年销售额54亿美元,全球有员工7,000多人。2005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目前中国的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额的14%以上。

责任编辑: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