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刘永祥掏空和旺 判10年半没收1亿

【大纪元2017年0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和旺联合实业前董事长刘永祥,被控掏空公司资产40多亿元,还挪用5亿元清偿澳门赌债,一审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将刘判刑10年6月,全案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24日维持一审原判,并增加宣告没收1亿元不法所得,仍可上诉。

检方指出,刘永祥利用职务将双连段市价30亿元土地,以不法交易方式转手给他人,同时盗用和旺公司支票达7亿6,600万元作为个人债务担保,造成和旺损失近50亿元,最终跳票下柜;同时刘永祥透过股市作手、金主、证券分析师操盘,使股价原本每股18元多飙涨至历史新高74元,不但出现违约交割情况,甚至跳票1亿4千多万元,致许多散户遭坑面临破产。

台北地院依背信、财报不实、侵占及操纵股价等罪,判刘男10年6月,经上诉,高等法院仍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判他10年6月,侵占款项1亿元谕令没收。◇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