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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善学之弟杜善堂被判三年半 兄弟双双入狱

【大纪元2017年0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综合报导)中共山西省前副省长杜善学被判无期徒刑后,其弟、山西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前副书记杜善堂也在去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据大陆澎湃新闻1月7日报导,2016年12月28日,中共裁判文书网发布杜善堂二审刑事判决书。杜善堂“受贿罪”二审被判刑三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随案移送赃款110万元,上缴国库。

原判决书显示,2010年8月25日,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省三建公司)中标长治武乡县南泊湾2#~4#住宅楼项目工程。该工程由武乡县文涛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文涛置业)下属长治市广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武乡项目部(下称武乡项目部)建设。

由于杜善堂为文涛置业主要负责人,为了能尽快与武乡项目部签订合同以及催要该项目工程欠款,省三建公司副经理王某平与公司某工程处经理史某先后两次送给杜善堂共计70万元。

2008年10月,山西某建集团有限公司承揽了武乡太行建国大酒店工程,该工程由文涛置业建设、发包。该集团项目经理史某恒于2011年至2013年共计送给杜善堂34万元。

2012年7月,泰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山西沁园春矿泉水有限公司饮品车间工程。杜善堂当时兼任沁园春董事长,泰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某生于2013年新年前夕和中秋节前夕先后送给杜善堂6万元。

杜善堂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随后,杜善堂提出上诉。

2016年8月22日二审判决认为,杜善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原判定罪成立。大同中级法院称,因杜善堂主动交待没有掌握的受贿事实,故二审改判。

杜善堂是前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的弟弟。

2016年12月20日,杜善学以“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无期徒刑,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其被指控受贿八千多万,近九千万巨额资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4年6月19日,杜善学落马,随后杜善堂也被带走。

据陆媒报导,杜善学是令计划组织的“西山会”的主要成员。

2007年令计划设立以山西籍高官为主的“西山会”,形成官商勾结的庞大势力。除了杜善学,西山会还包括令政策、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曾任太原书记的申维辰、山西省委原副书记金道铭、山西女商人丁书苗等。“西山会”是一个山西官员买官、卖官的管道。

此次杜善学的判决书提到,2011年,杜善学在山西省委班子换届时,为得到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荐、支持,送其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万余元。

此外,杜善学被指是山西省“610”系统头目,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

责任编辑: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