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电业法修正 台朝野仍有多点歧见

【大纪元2017年01月08日讯】立法院临时会将处理电业法修正案,虽然日前全案经过经济委员会2天的初审,但朝野对于电业管制机关、电价机制、核废料迁移等问题仍有不同意见,尚待协商。

立法院长苏嘉全9日上午将邀集朝野协商电业法。这次电业法修正案共有96条条文,经过2天委员会的讨论,有4条无共识,将保留至院会协商,包括电业管制机关、电价机制、优惠电价内容、以及核废料迁移细项等。

不过,民进党立委、经济委员会召委管碧玲说,在优惠电价部分,朝野曾有过一次协商,达成照行政院版本通过的共识。

但是在电业管制机关部分,行政院版本是由经济部指定,现行管制机关为能源局,但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廖国栋说,管制机关一般认为应该更超然更独立,因此希望设置独立机关。

民进党立委、经济委员会召委黄伟哲说,电业管制机关本身不是裁判、只是教练,在野党却认为电业管制机关是客观中立的裁判,朝野的看法不同,但实际上裁判机关应该是电价审议委员会,因此产生争议。

管碧玲说,如果要设独立机关,必须要再修行政院组织法,等于电业法无法通过,且再增设独立机关真的有困难。

在核废料迁移部分,国民党立委孔文吉提案,要求民国110年前撤离。黄伟哲说,台电目前找不到地方处置这些核废料,因此没有办法订定时间点。

在电价审议部分,行政院版提案,经济部得邀集政府机关、学者专家及相关民间团体召开审议会,但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提案指出,审议会的学者专家及相关民间团体代表不得少于2/3。

管碧玲指出,电价涉及政府政策,因此政府需要有多数的代表,做政治性的考量,必须负政治责任,民间专家学者就只有专业考量,因此可能要再跟时代力量充分沟通,这个部分不排除行政院会再提修正版本。(转自中央社)